密山市兴凯湖乡兴凯湖村经济合作社4栋民宿548平方米房屋使用权出租
正在竞价项目
[出租] ****4栋民宿548平方米房屋使用权出租
项目编号:****
交易方式:阶梯竞价
项目地址:
23**省
23,2303**市
23,2303,230382**市
23,2303,230382,****82202兴凯湖乡
23,2303,230382,****82202,230****02200兴凯湖村
流转期限:2024-09-17 至 2024-12-31
报名起止时间:2024-09-06 08:52:03 至 2024-09-14 16:00:00
竞价起止时间:2024-09-06 08:52:49 至 2024-09-14 18:00:00
风险提示 |
1.转出标的的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由转出方负责,此次交易过程中存在相关交易风险及法律纠纷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并解决。 2.****中心并不对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对任何因直接或间接使用本网站内容而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有关内容不准确、不完整而导致的损失,****中心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部分转让标的可能涉及多次产权变更登记,多次产权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税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部分转让标的可能存在无法过户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去有关部门了解情况后在进行报名。 |
转出方信息
李久县 | 联系电话139****2808 | |
李久县 | 法人电话139****2808 | |
线上支付 |
资产明细
兴凯湖村 | ||
目前用途 | ||
260 | 使用面积(平方米)||
已用年限(年) | ||
评估价 |
兴凯湖村 | ||
目前用途 | ||
96 | 使用面积(平方米)||
已用年限(年) | ||
评估价 |
兴凯湖村 | ||
目前用途 | ||
96 | 使用面积(平方米)||
已用年限(年) | ||
评估价 |
兴凯湖村 | ||
目前用途 | ||
96 | 使用面积(平方米)||
已用年限(年) | ||
评估价 |
转出信息
房屋 | 是否属再次转出否 | |
20000 元(总价) | 交易价款/付款方式一次性全部交易付款 | |
1.出租标的按现状进行出租,承租期结束后须保证房屋及设施完好无损。 2.承租经营期间,承租方自行办理营业执照、卫生等一切经营许可手续;在经营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费、电费、人工费、土地使用费、维修费、更换设备配件费用、出租税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合同期满后,承租方结**、电、煤气、等。 3.承租方承租期间,不能改变原用途且从事行业需符合环保要求。 4.意向承租方务必在交纳交易保证金前对出租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出租标的物。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即表明意向承租方对转让标的现状及标的全部瑕疵的认可和接受,由此产生的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由意向承租方全部承担。 5.出租标的使用权面积及设备数量等可能与实际有误差,仅供参考;如确有误差,成交价款和服务费不作调整。 6.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方应当按照本公告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严格履行《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平台显示的合同为示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以与转出方签订为准。 7.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前,由于不可抗力、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政府政策性规定等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出租方、承租方及交易机构均不算违约,承租方已支付的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等款项全额无息退还给承租方。 8.如因出租方原因致使出租标的无法交付的,与交易机构无涉,承租方有权要求交易机构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9.出租标的在交付于承租方后,其他事宜由承租方与出租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进行处理。 10.承租方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租赁合同》、不支付或未按期支付租金、承租押金及交易服务费,交易机构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出租标的的,出租标的可再次出租;如再次出租时的成交租金低于本次成交租金的,出租方保留追诉违约承租方补足差额的权利。 11.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将标的转租、转借他人及调换使用。如承租方需对标的进行装修、装饰、改造、翻建、扩建、**的,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 12.经营期内,承租方如新购生产设备等需经出租方同意,并附合安全生产需求方可使用。承租方租赁期间投资建设的不可搬离的财产,租赁期满后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出租方不需要支付承租方添置资产补偿款,可以搬离的资产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合同期满十日内,承租方不及时处理遗留在出租场地内的资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3.在租赁期限内,如遇国家征占、征用、征收、动迁等,承租方**的地上附属物带来的补偿、赔偿、补助款归承租方所有。土地及原地上附属物带来的补偿、赔偿、补助款归出租方所有。 14.在租赁期限内,当地政府依法对租赁物中的房屋、土地进行征收或因政策原因须拆除,租赁合同终止。出租方应当将剩余期限的租金无息退还给承租方。若当时租期不足六个月,出租方按六个月收取租金;若租期大于六个月,不足十二个月,出租方按十二个月收取租金。 15.承租方应当依法文明生产经营。 16.在签订合同时向出租方缴纳履约质保金人民币2000元,若承租方在合同期间内无违反合同规定,合同期满后,承租方结**电费后,并经出租方验收房屋及设施无损害(自然磨损除外)情况下,返还承租方该履约质保金; 17.经营方式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策要求,不得私自改变房屋、外观、结构等。 18.付款方式:一次性缴纳全部承包费。 19.承租方经营期间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租方经营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经营的利润全部归承租方所有。 20.承租期间,承租方应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及时消除经营隐患,在经营中出现责任事故、侵权等行为,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与出租方无关。 21.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承租方续租,应提前3个月向出租方提出申请,并依法参加竞拍,逾期不申请视为承租方不续租,出租方有权另行发包,租期满后承租方应立即无条件交还租赁物。 22.合同期满,双方按交接清单办理租赁物交接记录,如有丢失或损坏,能维修的,应维修至正常使用状态,如承租方拒不配合维修,由出租方自行维修,出租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维修费用。其余均按接收财产清单返还。丢失的物品按资产现有价值赔偿,无法确定现有价值,****中心确定的资产原价按年限平均法折算资产现价值。质保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或赔偿损失的,超出质保金的部分,承租方另行支付。 23.合同履行签订后至合同期满,出租方、承租方同意按现状交接,承租方自行调试运行,出现任何事故均与出租方无关。 | ||
竞价范围面向社会面向社会具有18周岁以上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然人。承包方需要承担任何安全隐患的任何问题和水电费用。标的物需要保持原样,中标者不得私自变动房屋结构。 | ||
是 | 交易保证金(元)2000 | |
成交价格*2% | 挂牌公告期 (工作日)7 | |
**信息发布 | ||
阶梯竞价 | 竞价方式正向竞价 | |
1000 | ||
2024-09-06 08:52:03 | 报名截止时间2024-09-14 16:00:00 | |
2024-09-06 08:52:49 | 竞价截止时间2024-09-14 18: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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