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实验室建设项目》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进行了核对和技术处理,形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开版),并于本网站进行全本公示。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实验室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大龙街石岗东村**南路111号201铺
建设性质:**
建设单位:****
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概况:**市**区大龙街石岗东村**南路111号201铺投资建设********实验室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所在建筑物为3层建筑,租用第2层、第3层进行项目经营,占地面积565.46m2,建筑面积925m2,主要从事职业卫生检测服务,年进行检测2000个项目,出具检测报告2000份。
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
联系人:刘国金
联系电话:138****9585
通讯地址:**市**区大龙街石岗东村**南路111号201铺
2、环评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0997
电子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新港东路1068****中心1106房
三、公示对象及征求意见范围
征求可能受本项目影响的所有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对污染物产生和环境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对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反馈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五、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4年09月06日至2024年09月13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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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