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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嘉土告南字〔2024〕25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批准,****、****决定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拍卖出让下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用途 | 规划指标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4南-040号 | 大桥镇,**天香路,南临金家浜,西邻七沈公路,北邻老07省道 | 17098 | 二类居住用地(R2),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不大于1000平方米 | ≥1.3、 ≤2.2 | ≤30% | 70年 | 7151 | 1431 |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竞得人与区人防、国资公司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政府****公司; (2)本地块配建商业100%自持。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 (3)地块内用于安置****人民政府100%回购,****人民政府签订《监管协议书》。 | |||||||||
2024南-041号 | 余新镇,**规划道路,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邻公园街 | 41553.8 | 二类居住用地(R2),配建商业计容建筑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不大于1000平方米 | ≥1.3、 ≤1.6 | ≤30% | 70年 | 28292 | 5659 | |
相关土地利用要求: (1)竞得人与区人防、国资公司签订《人防工程建设监管协议》,依法建设的人防工程竣工****政府****公司; (2)水域部分1559.5平方米,仅出让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的设置应符**利部门的要求,并无条件配合后期市政等设施建设维护及河道治理等相关需求; (3)沿规划周家港两侧配建2130.5平方米沿河绿化带; (4)本地块配建商业100%自持。禁止以任何虚拟、划线等无实体墙形式对建筑物内部进行分割、销售和登记。 |
二、竞买资格和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但被列入**市本级土地市场黑名单、拖欠土地出让金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竞得入选人确定方式: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本次拍卖出让不设底价。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通过**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进行,拍卖起始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10:00。
报名时间:2024年9月6日10:00至2024年9月26日16:00。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16:00。
以上时间均以**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竞买保证金到****银行信息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境内划入的人民币账户按照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进行缴纳。
五、申请人须办理或持有效的数字证书(CA认证)(详见须知),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并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网上拍卖出让活动。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应认真、全面、系统阅读《拍卖出让文件》、《**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交易规则》,对上述内容详尽了解,申请人应当对本次出让地块进行实地踏勘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一经网上申请报名后,即视为申请人对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七、现场咨询联系方式:
****,地址:****广场路350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2026 朱女士
******分局,地址:**市**区凌公塘路1683号
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573-****0710 顾女士、孙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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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