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招标编号:****)
二、项目名称:《八闽师说》微纪录片拍摄制作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五一北路171****广场13G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30.8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 | 《八闽师说》微纪录片拍摄制作服务 | (1)前期策划:实地调研、采访、创意构想、文案撰稿等;(2)中期拍摄:取景、拍摄等;(3)后期制作:剪辑制作、特效包装、音乐音效、调色等;(4)团队需要有特级教师或具有权威性的专家顾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八闽师说》微纪录片拍摄制作服务,对4位特级教师进行资料整理和采访撰稿,每人4集微纪录片,每片5-10分钟。须在规定时限内根据技术要求、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提供符合的拍摄制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于2024年08月31日前完成。 | 《八闽师说》微纪录片拍摄制作服务,对4位特级教师进行资料整理和采访撰稿,每人4集微纪录片,每片5-10分钟。须在规定时限内根据技术要求、相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提供符合的拍摄制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许玉榕、林红、杨国华、郑梅霞、关俊伟(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应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①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交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或汇票等付款方式。
②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③招****银行帐号:
开户名:****;
开户行:****公司****支行;
帐 号:591********0101。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62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资格性审查情况:****小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小组审查,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
2、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情况: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委员会评议,各合格投标人的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3、****委员会评议,****评审总得分为92.8分,排名第一。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县**镇乌**大道18号****旗山校区
联系方式:关老师,0591-****5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岳峰镇金鸡山路59号鼎鑫创意园D区301
联系方式:陈晓宏、叶俊捷、刘树、林文哲,0591-****96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晓宏、叶俊捷、刘树、林文哲
电 话:0591-****9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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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