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文件编号: | 发文日期: | 2024-09-06 |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有效性: |
一、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出让采矿权名称 | 出让 矿种 | ** 位置 | ** 面积 | 开采 标高 | 出让 **量 | 生产 规模 | 出让 年限 | 开采 方式 |
**市**县新堡乡朱家圈冶金用石英砂岩矿采矿权 | 冶金用石英砂岩矿 | **县新堡乡朱家圈一带 | 0.7677平方千米 | 2525米— 2425米 | 286.06万吨 | 30 万吨/年 | 10年 | 露天 开采 |
**范围拐点坐标:
拐点 编号 | 2000大地坐标系 | 拐点 编号 | 2000大地坐标系 | ||
X | Y | X | Y | ||
1 | ****558.87 | ****4793.12 | 8 | ****030.52 | ****3981.14 |
2 | ****225.83 | ****5145.97 | 9 | ****128.36 | ****3944.24 |
3 | ****064.19 | ****4978.42 | 10 | ****151.49 | ****3440.30 |
4 | ****056.86 | ****4761.91 | 11 | ****207.10 | ****3142.35 |
5 | ****245.96 | ****4550.97 | 12 | ****424.11 | ****3135.42 |
6 | ****126.97 | ****4337.48 | 13 | ****587.49 | ****4154.92 |
7 | ****042.09 | ****4325.74 |
二、出让人及交易平台
1.出让人:****,地址:**市**区新**姑臧路30号;
2.交易平台:****交易中心,地址:**市**区**街36****中心8、9、10楼;
3.出让人委托********交易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不含港澳台)的营利法人。
2.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3.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且不存在矿产**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逾期不履行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行政处罚”记录,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竞买人需具备对矿产**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能力。竞买人需对以上要求做出承诺,并在资格预审时提交承诺书。
7.纳入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交易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矿业权竞买。
四、公开出让的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一)出让方式:竞买人达到3家以上(含3家)的,以拍卖方式出让;不足3家的,以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式于2024年10月15日18时前确定,并通知竞买人。
(二)拍卖会时间及地点
1.拍卖会时间:2024年10月16日10时;
2.拍卖会地点:****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三)挂牌出让时间及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31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00);
2.挂牌报价地点:****交易中心;
3.挂牌摘牌会时间及地点:2024年10月31日17时,****交易中心多功能厅。
(四)出让起始价及增价幅度
出让起始价:477.38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五、出让文件的获取及竞买登记办理
1.网上报名申请并获取出让文件:竞买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至10月15日17时前登****交易中心网站,实名注册获取登录权限后,在线下载采矿权公开出让文件并提交竞买报名申请。
2.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额为500万元,竞买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将通过手机短信收到竞买保证金缴纳账号,竞买申请人须于2024年10月15日17时前用自己的账户,以转账或电汇的方式,将竞买保证金一次性缴纳至该账户。竞买申请人也可****交易中心采用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在缴纳保证金时,请勿在备注栏填写任何信息。
3.提交书面竞买申请:竞买申请人必须于2024年10月15日18时前,按出让文件的要求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
4.竞买人资格审查:竞买申请人按规定提交书面竞买申请资料后,由出让人和****进行资格审查。竞买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18时。符合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的,发放《竞买资格确认表》,确认其竞买人资格。
六、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的报价不低于底价且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七、采矿权出让成交相关事宜
1.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2.成交结果公示: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政府网站、****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
3.矿业权出让收益缴纳:《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竞得人需按照《******征收办法》(甘财资环〔2024〕5号)等相关文件及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限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4.采矿权登记办理:竞得人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后,到****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办理采矿权登记。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参与本次矿业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省公共**交易信用管理办法》(甘发改规范〔2023〕2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2.竞买人应自行前往拟出让采矿权**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并向出让人申请查阅矿产勘查报告,对**量及矿种品质等数据进行查阅,做到对出让矿权进行充分了解后参与竞买,并对自己竞买出让矿权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3.矿产**勘查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这些资料中的描述并不构成出让人对该矿业权前景、**品质等出具的保证,竞买人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风险。
4.本次出让矿业权成交后,竞得人除缴纳矿业权出让成交收益外,还需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缴纳该矿前期勘查费用227.9万元及出让代理单位的佣金;同时,竞得人须按《****委员会****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竞买人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活动的,表明其对上述事项已全面知悉,并认可本公告处理上述事项的意见。
5.竞得人开发利用矿产**要符合当地产业规划要求,明确产业发展方向后,加快**开发利用步伐。
6.首次出让年限、开采方式、开采标高三项内容以最终评审通过的“三合一方案”为准确定,到期后可按规定进行延续。竞得人在采矿权有效期间,严格遵守矿产**法律法规、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依法有效保护、合理开采、综合利用矿产**,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加快建设绿色矿山,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相关义务,应当避免浪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7.竞得人在进行开采时,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林草、文保、采矿用地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并缴纳相关费用。竞得人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文物保护、军事、永久基本农田、城市规划区、林地、草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若存在与已设矿业权范围重叠,需按要求签订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或出具不影响已设矿业权人权益承诺。竞得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
8.竞得人不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
9.竞买人一旦竞买成交成为竞得人,如未能按出让公告和出让文件规定履行责任或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未及时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未及时缴纳采矿权成交价及相关费用等),将构成本出让公告规定的违约行为,出让人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在第二次出让行为时参照《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就再行出让与首次出让形成的成交价差额,作出行政决定向首次竞得人进行追索,****法院强制执行等)。
10.竞买人为外商投资企业的,应遵守《中华人民**国外商投资法》及相关规定。
11.竞买人自行承担交易、政策、不可抗力等因素产生的经济风险。
12.为保障竞买人的合法权益,具体事宜咨询********政府。
九、对交易矿业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935-****652。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日报》、自然**部网站、****政府网站、****交易中心等媒体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媒体发布。
2.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不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3.本次采矿权公开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4.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和通知。
十一、联系方式
1.****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935-****652
2.****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6****2889
十二、监督投诉电话
0935-****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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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5日
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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