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科技网讯,**市处理能力达4000t/d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宣布更名为“**市****发电厂工程(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后,于9月5日正式发布招标公告。项目估算总投资约28.5亿元,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不高于109.9元/吨,特许经营期限暂定30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如下:
1、项目名称:**市****发电厂工程(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
2、项目概况:
2.1 **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六区一县”)的生活垃圾均****处理场两期焚烧项目内处理,目前,全市生活垃圾平均进场量9500吨/日,已接近两期焚烧项目的最大处理能力。根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人口规模预测,2035年产生量将达到约15684.84吨/日,超出现有设施设计处理规模约7884.84吨/日,因此,**垃圾焚烧项目势在必行且迫在眉睫。
2.2 遵循“布局均衡、选址合理、全量焚烧、综合处置”原则,本项目选址于**区湘江以西,填补**缺少固废处理焚烧场所的空缺,并利于解决垃圾中转的遗留问题,节约垃圾转运费用,通过垃圾分类和焚烧,减少生活垃圾的二次污染问题。
2.3 本项目采用实施方案招标,招标完成后再同步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能源评估、项目拆迁等前期工作。
3、建设内容:**市****发电厂工程(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处理能力4000t/d),****中心、储能中心和“零碳”智慧环卫等内容。
4、招标范围:招标人授予中标人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投资、建设、经营权利;投资、建设、经营与维护**市****发电厂,为**市的生活垃圾提供服务(不含**市、**市,且为市固废场两期焚烧项目特许经营权之外的垃圾量)。
5、项目地点:**市**区湘江以西片区
6、特许经营期限: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期限暂定30年(含立项审批、建设期及运营期),自特许经营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特许经营权具体****管理局、****财政局最终审核的为准。
7、**模式: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开展**市****发电厂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即:****政府****政府的工作****管理局的交办,由******执法局负责项目招投标工作,经过公开招标程序选定社会投资人,完成招标后,由中标社会投资人与****公司按照 85%:15%的股权****公司,****管理局****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开展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和运营工作。****政府统一规划设计的框架下,筹集资金完成项目建设,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特许经营期限内,使用项目资产进行运营。
本项目收益来自发电上网收费、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不含飞灰螯合稳定化处理、收运及填埋费用)。政府将以运营期“按月评价、按月支付、按年结算”并结合绩效评价结果,****公司支付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使用者付费)。
8、项目建设投资规模:本项目参****处理场焚烧项目的投资标准、建设标准和运维标准。项目估算总投资 285169.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06603.2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4158.40 万元(含项目用地和环保安全距离范围内征拆费,暂估30000.00万元,最终以实际发生为准),预备费为 22076.16万元,建设期利息11566.2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765.49万元,后期将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确定最终的估算总投资。
9、垃圾处理服务费: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确定投标控制价为109.9元/吨(基于暂定估算投资额 285169.53 万,不含飞灰螯合稳定化处理、收运及填埋费用),后期将根据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项目最终投资规模及垃圾处理服务费。****财政局****管理局根据最终确定的投资规模和特许经营年限核定垃圾处理费,并在中标人报价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
据悉,该项目原名称为“**市**区低碳环保能源综合体项目(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于1月10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1月12日,发布暂停公告,宣布因政策调整,暂停本次招标活动;9月4日,发布终止公告,宣布因项目名称等相关内容变更,终止本次项目招标活动;同时,宣布项目更名为“**市****发电厂工程(含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重新开展招标活动;9月5日,项目更名后正式重启招标。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bidding.****.cn/)、《**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n/)上发布。开标时间定于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