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服务中心建设项目****改革局批准建设,文号:榆发改审字[2024]30号。招标人为****,建****政府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心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072.26平方米,其中地上5264.18平方米,地下808.08平方米,并进行场区绿化、硬化及配套附属工程建设;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6建设地点:**市于家镇内;
2.7计划工期:2024年9月28日—2025年1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为准);
2.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9招标控制价:****7946.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注:1.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2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省内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综合(C3),外省企业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生成PDF文件格式加盖公章,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上述人员所提供的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且一人一岗。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材料:(1)2021年-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1年-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2024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1年9月-至今)完成过至少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业绩(类似项目业绩以完成时间为准)。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1****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管理部门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执行《****建设厅关于印发《**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及被授权人)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所有人员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3.11本次招标项目严禁投标人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9日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13日16时00分,到**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已在省级、**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2720,**地区0431-****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29日09时00分;****政务中心二楼【209】开标室(****关区华新街700号)。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省公共**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腾讯会议和**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3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非**省公共**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中心办公楼
联系人:刘庆阁
联系方式:139****13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广场B座15楼1536室
联系人:曹健
联系方式:0431-****6999
监督部门:****建设局
联系电话:0431-****1549
9、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2638
邮箱:****@126.com
地址:**市**街287号建设大厦428****管理处
邮编:130051
**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9829
邮箱:****@163.com
地址:****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