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洛俄依甘乡依波沃村3组依子甲谷滑坡治理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29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日期:2024-08-30,更正为:2024-09-09。
原公告的获取采购文件结束日期:2024-09-05,更正为:2024-09-13。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9-12 10:00:00,更正为:2024-09-19 10:00:00。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09-12 10:00:00,更正为:2024-09-19 10:00:00。
1、第五章 磋商办法5.3.3.1.一般资格审查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修改为: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经理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经理的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单位水工环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填写《投标(响应)函》完成承诺,并进行电子签章。
其余不变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6日
1、采购需求与磋商文件不一致的地方以磋商文件为准,其他未尽事宜合同约定。
2、监督投诉单位:****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地址:(**县**路136号),联系方式0834—****494
名称:****
地址:巴普镇美中路68号
联系方式:0834-****090
名称:****
地址:**省****县**路138号
联系方式:0834-****996
项目联系人:沙马女士
电话:0834-****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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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