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心,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市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
****农业农村局 ****财政局
2024年8月29日
**市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
(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国家奖励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推动生猪生产持续稳定发展,根据财政部《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生猪调出大县奖励政策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提高生猪生产抵御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风险能力,切实提高生猪屠宰加工能力,确保猪肉市场有效供应。
二、资**排
根据《****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资金(中央财政补助/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青财农整指〔2024〕19号),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给我市的2024年生猪调出大县第二批专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为16万元,用于扶持我市生猪流通加工环节冷链物流、仓储、加工等设施设备建设完善,并根据项目内容核算投资额的50%予以补贴。
资金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与第一批资金调剂使用。
三、补贴对象及范围
(一)补贴对象及要求。全市范围内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生猪定点屠宰证》、土地、环保等手续,符合财政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要求。
(二)补贴范围。扶持补贴全市生猪加工流通环节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建设、采购及修缮。
四、项目时限
本项目实施时间为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1月20日。
五、工作步骤
(一)项目申报。鼓励符合申报条件单位结合自身实际自愿申报,在上报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填报《**市2024年生猪加工流通环节补贴(第二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请于2024年9月10日前将申报书、证明材料等申报材料一式5****服务中心。申报书需提出具体实施内容,明确需要项目资金补贴的内容等,要求申报材料内容全面、思路清晰、措施可行、实事求是。
(二)项目评审。9月15日前,****中心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单位提报的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公示5日,确定当年度项目拟承担单位。
(三)项目实施。****中心组织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申报书和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实施项目,确保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
(四)项目验收。11月30日前,****中心组织验收,严格按照建设内容对项目承担单位实施情况进行项目验收。
(五)拨付资金。项目验收合格后,将公示验收结果公示5日,无异议后,及时商请财政部门拨付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严格审核评定。严格执行审核和公示程序,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杜绝优亲厚友。对于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骗取资金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认定工作不严、不实、不细,导致问题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加强监管督导。要落实主体责任,保证项目质量,优先支持项目投资大,对产业发展作用大的项目单位。必须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项目批复后抓紧启动项目建设。项目实施要做好环境保护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三)强化绩效管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细化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和评价,建立约束机制,保证政策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发挥奖补资金效益。
附件:**市2024年生猪加工流通环节补贴(第二批)项目
申报书
**市2024年生猪加工流通环节补贴(第二批)项目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