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场绿化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对********停车场绿化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评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停车场绿化项目
2.项目编号:****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项目地点:****院内
二、评标信息
1.评标日期:2024年9月3日
2.评标地点:**市**区未****花园小区东院西门底商二楼会议室
3.评委名单:李军豪(评委主任)、秦雅静(业主评委)、张春志、董小龙、鲁旭霜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公司****公司内网》上发布。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第一位中标候选人:****
投标总报价(含税):137966.19元
服务期限:1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升级改造完毕,养护期自升级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地址:**省**市**县瓦屋镇水滴沟村上东组260号
第二位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38000.68元
服务期限:1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升级改造完毕,养护期自升级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地址:**省**市**市振林区占元大道86号
第三位中标候选人:**省瑞旺****公司
投标总报价(含税):138038.29元
服务期限:13个月。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升级改造完毕,养护期自升级改造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地址:**省**市**县周庄镇刘湾村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在发布公告的同一媒介上发布。
公示期:3个工作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候选人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以上证明材料须携带原件核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子受理。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招标人:****
联系人: 马先生
联系电话:0375-****137
地址:**县**路与钢厂路交叉口西150米**
2.招标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0371-****2155
地 址:****开发区翠竹街1****基地95号楼
3.监督部门:****监察科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5-****137
地址:**县**路西段
发布时间: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