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受****委托,****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G(2022)059号、**G(2023)038号、**G(2024)026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土 地 位 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起始价 (万元/亩)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G(2022)059号 | ****开发区燎原社区 | 28517.36㎡ (42.78亩) |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 不大于3.0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城镇住宅70、商业40 | 1258 | 294 |
**G(2023)038号 | ****开发区燎原社区 | 26150.8㎡ (39.23亩) |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 不大于2.5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城镇住宅70、商业40 | 1048 | 267 |
**G(2024)026号 | **市**区**乡双合村 | 24553.1㎡ (36.83亩) | 城镇住宅、商业用地 | 不大于3.0 | 不大于22% | 不小于35% | 城镇住宅70、商业40 | 778 | 211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擅自改变保障性**工程用地用途从事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或个人,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或个人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建(构)筑物权属清晰无争议、土地上无违法违规建(构)筑物;安置补偿落实到位;没有法律、经济纠纷;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容积率、土地用途等规划条件明确;用地红线外具备通水、通电、通路等必备开工建设基本条件,宗地已达到净地供应标准。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以出让文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为准。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10时至2024年9月25日16时登录**市国土**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com)查看和打印出让文件或到**市澴川路219号****605室凭单位介绍信(委托书)、身份证明文件获取出让文件(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9月6日10时至2024年9月25日16时到**市澴川路219号****605室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银行****银行保函作为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提交报名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6时(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接受申请)。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9月2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4年9月27日16时在**市市民之****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举办。
七、****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市澴川路219号****605室
联系电话:0712—****866
联 系 人:谭志勇 李晓
保证金缴纳账户
开户单位:**省非税收入待解缴户
开户银行:****公司****中心)
银行帐号:**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信息系统随机生成账号
开户单位:****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开户银行:****银行****支行
开户账号:174********001181
开户银行:****商行**区支行
开户账号: 820********183705
****
2024年9月6日
**G(2022)059号地块供地风险评估
**G(2022)059号地块征地补偿证明
**G(2022)059号地块“净地”说明
**G(2022)059号地块现场照片
**G(2023)038号地块供地风险评估
**G(2023)038号地块征地补偿证明
**G(2023)038号地块“净地”说明
**G(2023)038号地块现场照片
**G(2024)026号地块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