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高股份有限公司亚太区研发中心项目(一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97293N | 建设单位法人:安娜 |
孙维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科技园区张衡路92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中心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8-专业实验室、****基地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320-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
建设地点: | **市**区 ******科技园区张衡路928号 |
经度:121.5983 纬度: 31.19067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5-16 |
沪浦环保许评〔2022〕14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00 |
50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97293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3********297293N | 验收监测单位:**垄中****公司 |
913********239596E | 竣工时间:2023-08-15 |
2023-08-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15 |
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jsp/view/jsxmInfo_edit.jsp?id=EFB16B9907E14B3B906D586FF1E1BB4D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实验内容主要分为三大类:配方研发、分析与测试、技术应用,小试规模。配方研发主要从事胶黏剂、涂料油墨、润滑产品、表面处理药剂等配方研发及测试工作;分析与****集团自研样品的物理性能测试、成分分析和质量检测、设备测试和隔声材料测试;技术****集团自研样品的应用评估、设备故障解决、员工技术培训等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内容中分析与测试样品来源增加客户来样,但实验内容不突破环评及批复范围,且依然为小试级别的实验。 |
1、****实验室****集团自研样品的基础上增加了客户来样,检测实验内容不突破环评及批复范围。 2、变动后,本项目仍均为小试级别的实验,不涉及中试生产,单次实验研发规模最大不超过100kg/次,无产品,小试仅形成实验报告。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实验内容主要分为三大类:配方研发、分析与测试、技术应用,小试规模。配方研发主要从事胶黏剂、涂料油墨、润滑产品、表面处理药剂等配方研发及测试工作;分析与****集团自研样品的物理性能测试、成分分析和质量检测、设备测试和隔声材料测试;技术****集团自研样品的应用评估、设备故障解决、员工技术培训等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实验内容中分析与测试样品来源增加客户来样,但实验内容不突破环评及批复范围,且依然为小试级别的实验 |
厂区为客户提供非盈利性的研发产品售后服务,因此A幢2****实验室****集团自研样品的基础上增加了客户来样,供测试客户在实际使用过程中的产品性能,以协助客户优化产品使用条件并改进产品。变动后分析与测试****集团自研样品的物理性能测试、质量检测、设备测试和隔声材料测试,****集团自研样品和客户来样的成分分析,实验内容不突破环评及批复范围,各类原辅材料用量增加10%以下,第一类污染物均来自客户来样。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应实施雨污分流。项****处理站处理,食堂污水含油废水经现有隔油池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纳管水质应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最****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一期固化废气、分析废气、擦拭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 27米高的 DA001、DA002 排气筒排放,配方研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 27 米高的 DA003、DA004 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排放尾气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1 和附录 A 排放限值,乙酸乙酯、苯乙烯、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1、表 2 排放限值,食堂餐饮废气浓度应达到《餐饮业油烟排放标准》(DB31/844-2014)排放限值。排气筒等效后颗粒物、甲苯、苯系物和 非 甲 烷 总 烃 排 放 速 率 应 达 到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31/933-2015)表 1 排放限值,乙酸乙酯排放速率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1 排放限值。排气筒进出口应按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 3、实验办公楼 A幢采用集气罩或可以移动式通风橱配套房间整体通排风系统收集废气。严格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厂界颗粒物、氯化氢、甲苯、苯系物、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 3 厂界限值,苯乙烯、乙酸乙酯、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达到《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周界限值(工业区);厂区内非甲烷总烃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排放限值。 4、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减振降噪措施,确保昼、夜间四周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5、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暂存能力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 号)的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6、应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原则,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厂区已实施雨污分流。项****处理站处理,食堂污水含油废水经现有隔油池处理与员工生活污水、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水经厂区总排口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总排口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表2三级标准。 2、项目一期产生的固化废气、分析废气、擦拭废气和配方研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27米高的 DA001~DA004 排气筒排放,DA001~DA004 排气筒对应的废气收集区域在实际建设中发生调整,废气处理措施和处理效率不变。各废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照批复要求执行。排气筒进出口将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和监测采样孔。 3、实验办公楼 A幢已采用集气罩或可以移动式通风橱配套房间整体通排风系统收集废气。各废气污染物的无组织厂界和厂区内排放标准按照批复要求执行。 4、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综合性减振降噪措施,昼、夜间四周厂界噪声排放标准按照批复要求执行。 5、对各类固体废物已实施分类收集、分类暂存于厂内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能力符合沪环土〔2020〕50 号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将规范收集,并委托****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并委托上****公司回收处置。 6、已制定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图,****实验室、储物间、****处理站等区域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将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纳入企业应急管理计划或方案中。 |
①废气收集系统变化:A幢原设计4~5F****实验室收集后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5F****实验室收集后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其余实验室按所在区域(直筒区或圆弧区)收集后经过滤+改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DA001和DA002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考虑到排风安全(细小的干燥铝粉与空气能形成易燃易爆的混合物),4F热力实验室(铝粉)废气调整为单独收集处理后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3排气筒排放。考虑到5F****实验室4的配方研发工艺中的聚合反应需升温到设定温度并加入引发剂,造成丙烯酸酯类物料的挥发性变强,产生刺激性气味,****实验室交叉影响,该实验室废气调整为单独收集后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DA004排气筒排放。A****实验室废气按平面布局调整后所在的位置分区(直筒区或圆弧区)集中收集后经过滤+改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分别通过DA001和DA002排气筒排放。 其次,****实验室通风橱的使用密度,A幢部分原共用通风橱的实验设备需分别设置通风橱,通风橱总数由环评的61台增加至74台,实验规模不变。另外,A幢内部平面****实验室整体通排风系统同步调整,导致DA001~DA004排气筒总排风量降低5%。变动后,A幢废气处理措施和处理效率不变。 ②废水排放系统变化:考虑到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和反冲洗水污染物含量低,****处理站会降低废水处理效率。****处理站稳定达到设计处理效率,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浓水和反****处理站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调整为直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一****处理站(现有处理工艺为“混凝气浮+水解酸化+MBR+混凝”,现有处理能力2.5m3/h)。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127 | 0.334 | 0.461 | 0 | 0 | 0.461 | 0.334 | |
0.105 | 1.226 | 1.331 | 0 | 0 | 1.331 | 1.226 | |
0.013 | 0.067 | 0.08 | 0 | 0 | 0.08 | 0.067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6 | 0.092 | 0.388 | 0.13 | 0 | 0.222 | -0.038 | / |
0.277 | 0.323 | 0.71 | 0.14 | 0 | 0.46 | 0.183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 | 厂区内实验废水依****处理站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员工生活污水不设置处理设施。 | 本次竣工验收在厂区污水总排口设置了1个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DW001的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动植物油、LAS、TN、TP、TOC均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2018)中表2三级标准。总镍、总锡、总铬、六价铬均未检出,证明企业目前对A幢2****实验室涉及含一类污染物样品的检测实验的监控和管理措施到位。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过滤+改性活性炭吸附+DA001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过滤+改性活性炭吸附+DA001排气筒 | 有组织实验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表1、附表A.4限值要求,****处理站臭气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限值要求。 | |
2 | 过滤+改性活性炭吸附+DA002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过滤+改性活性炭吸附+DA002排气筒 | 有组织实验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表1、附表A.4限值要求,****处理站臭气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限值要求。 | |
3 | 过滤+活性炭吸附+DA003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过滤+活性炭吸附+DA003排气筒 | 有组织实验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表1、附表A.4限值要求,****处理站臭气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限值要求。 | |
4 | 过滤+活性炭吸附+DA004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和《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 过滤+活性炭吸附+DA004排气筒 | 有组织实验废气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 表1、附表A.4限值要求,****处理站臭气可满足《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1、表2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消声器和减振垫,采用柔性连接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安装消声器和减振垫,采用柔性连接 | 本次竣工验收在厂界设置了4个厂界噪声监测点位。根据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昼间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声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应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污染监测及事故应急处理原则,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已制定土壤地下水分区防渗图,****实验室、储物间、****处理站等区域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将土壤地下水污染事故应急措施纳入企业应急管理计划或方案中。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各类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按《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本市有关规定要求分别妥善处理。危废暂存间设置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暂存能力应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沪环土〔2020〕50 号)的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应规范收集,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委托物资单位回收利用。 | 对各类固体废物已实施分类收集、分类暂存于厂内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暂存能力符合沪环土〔2020〕50 号要求。各类危险废物将规范收集,并委托****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将分类收集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并委托上****公司回收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应按《报告表》要求,落实事故风险防范制度,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化学品储运和使用等过程发生风险事故。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和突发性事故采取防范措施。应按照国家和**市相关要求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备查。 | 企业已制定事故风险防范制度,有专门的人员落实环保日常管理工作。已对各类非正常排放和突发性事故采取防范措施。企业已按照国家和**市相关要求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一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一期项目建成后,厂区内实验废水依****处理站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员工生活污水不设置处理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期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现有一般固废暂存间,一期项目建成后,厂区内实验废水依****处理站处理,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员工生活污水不设置处理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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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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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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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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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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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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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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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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