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凉亭乡何庙路及天赐路)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居委会学堂组
成交金额:427982.79元(凉亭乡何庙路成交金额为:230313.27元;凉亭乡天赐路成交金额为:197669.52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县2025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凉亭乡何庙路及天赐路) 施工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日历天 |
五、评审专家名单:余国华、陈静、何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网络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的,书面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为**省**市**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联系电话:0556-****802。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凉亭乡**街004号
联系方式: 0556-****6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县高河镇育儿路143号
联系方式: 0556-****80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杨飞
电 话: 0556-****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