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 [2012]2492号)、《**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黔委厅字(2012)49号》、省维稳办《关于开展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黔维稳[2014]4号)等政策规定,受****委托,********开发区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
****工业园区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建设项目(**湾灰场技改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内容
本项目性质为扩建项目,建设地****工业园区。贮存处置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场地平整、地基处理、副坝、防渗系统、排洪系统、调节池、回水泵站、截洪沟、监测设施、其他辅助设施等。
项目预计分为三期进行完成,各期建设内容安排如下。
一期:贮存处置场北侧现有2#堆石棱体垭口处修筑2#副坝,副坝坝顶高程960m,3#堆石棱体目前保持完好,在其之上修筑2级子坝。该阶段设计最高堆存高程960m,增加库容110万立方米。
二期:贮存处置场东侧尾塘旁修筑1#副坝,1#副坝之上筑4级子坝,2#副坝之上筑4级子坝,3#堆石棱体处再筑4级子坝,初期坝处主坝方向第五级子坝之上筑3级子坝,设计最高堆存高程980m。二期实施至980m高程时,可在一期基础上继续增加库容580万立方米。
三期(规划建设阶段):该阶段可根据堆存需要来决定是否启动建设,届时,贮存处置场建设实施至990m高程后,总坝高86m,在高程980m之上增加库容约276万立方米,总库容约3314万立方米。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公示对象为该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团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个人信息,主要包括姓名、年龄、职业、文化程度、联系方式等信息;
(2)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
(4)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
(5)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四、公示说明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日内,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该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4年9月4日-2024年9月14日。
五、项目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金****社区
联 系 人: 王勇林
电 话:139****9930
E-mail:****@qq.com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省**市**区林**路36号国电新时代12楼
联 系 人:杨工
电 话:185****2343
E-mail:****@qq.com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