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环境局****分局关于****流通项目****公司第一加油站项目拟审批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0537-****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cn
通讯地址:**省****服务中心,中兴路东(二楼工程综合窗口06-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73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则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1 | ****商贸流通项目****公司第一加油站 | **县**县泉胜**,圣哲路西 | ****流通项目****公司第一加油站项目 | ****公司 | ****流通项目****公司第一加油站,建设于**县**县泉胜**,圣哲路西。项目占地面积5228.95平方米,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法人代表岳超。 | 1、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后,确保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晖泽****公司接管标准要求,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晖泽****公司深度处理。 2、卸油、储油及加油作业废气经三次油气回收系统(冷凝+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排气口(DA001)达标排放,VOCs排放确保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无组织排放浓度排放确保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表3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 3、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4、项目固体废物做到综合利用合理处置,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流通项目****公司第一加油站项目2024年08月15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法定主动公开-环境保护-建设项目影响评价,进行了公开。 | 无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电话:0537-****890 电子信箱:ssxhbjspk@ji.****.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