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3303/2024-00099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06 |
信息名称: | ****环境局2024年9月6日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情况的公示 | ||
文号: | |||
时效: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16-****5148
邮箱:****@163.com
邮编:221400
通讯地址:**市钟吾南路17****审批局三楼东环保窗口
1、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太阳能多晶、单晶硅棒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锡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2#、4#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研究院****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年产3000吨太阳能多晶、单晶硅棒生产项目于2023年10月10日取得环评批复(徐新环项表〔2023〕50号),因实际建设过程中生产工艺发生变化(抽真空工艺由水环式真空泵调整为油式真空泵),新增废气污染物种类,属于重大变更,现重新报批环评。****拟投资1亿元,选址位于**市锡沂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2#、4#生产车间,购置安装铸锭炉、单晶炉、油式真空泵、液氩储罐及液氩汽化器、数控机床、开方机、高精度双面研磨机滚圆机、滚圆机等设备,实现年产太阳能多晶、单晶硅棒3000吨的生产能力。项目原辅料:多晶硅料、石英坩埚、石墨热场、液氩、泡沫盒、木托盘、真空泵油等;生产工艺为:装料→抽真空、充氩气→熔料→多晶、单晶硅棒生长→自然冷却→截断→开方→磨面→滚圆→检测和包装。****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39号),项目代码为:2210-320351-89-03-8953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喷淋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喷淋废水经沉淀池与压滤机处理后上清液经过纯水设备进行深度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纯水重复用于机加工喷淋过程。纯水制备浓水与经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处理厂接管要求后一并接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抽真空产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采用管道密闭收集,经“双层油过滤器+金属网过滤器+二级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运营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和厂界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中的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机油、废真空泵油、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项目建成后,全厂共设置废气排放口1个、污水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依托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现有雨水排放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2、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套EMC电感项目 |
建设单位 | ******公司 |
建设地点 | **市合沟镇工业集中区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新诚****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建设EMC电感生产线4条,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00万套EMC电感。项目原辅料:磁芯、漆包线、无铅锡条、AB胶及底板;生产工艺为:绕线、装板、剪脚、点胶、焊锡、检测、包装。****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2〕195号),项目代码为:2205-320381-89-01-68767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施工期仅进行设备安装及调试,无废水产生。营运期废水为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应实行封闭施工,落实临时堆放、运输、装卸、施工等过程的扬尘防治措施,确保粉尘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项目营运期废气为焊接烟尘及点胶产生的有机废气,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装置收集处理,焊接烟尘和有机废气的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和表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外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等要求。废胶桶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3、
项目名称 | 年产80000件金属钢构件项目 |
建设单位 | 新****公司 |
建设地点 | **市马陵山镇工业集聚区235国道与**路交叉口北标准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旭诚****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外购钢材作为原材料,购置安装金属切割机、冲床、金属折弯机、空压机、喷涂流水线等生产设备15台套以及相关环保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年产80000件金属钢构件。****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4〕189号),项目代码为:2404-320381-89-01-18753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有效处理达标后用于厂区绿化,不外排。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下料、焊接、抛丸、喷粉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采用“集中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各自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排放;液化石油气燃烧及固化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打磨工序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下料、焊接、抛丸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排放限值;喷粉有组织颗粒物、固化有机废气执行**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表1中排放限值要求;喷粉固化天然气燃烧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常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厂区内有机废气(以NMHC计)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147-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单位边界颗粒物、NMHC执行**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边界设置10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等要求。废机油、废油桶、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4、
项目名称 | 年产60000万只PP杯子、80000万只吸管、20000万只纸杯项目 |
建设单位 | ******公司 |
建设地点 | 唐店街道众创产业园A2栋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购置安装高速纸杯机、吸管机、吸塑机、印刷机等设备,以PLA聚乳酸、PP聚丙烯和淋膜纸为原料,经过成型、结晶、印刷、检验、包装等工序,形成年产60000万只PP杯子、80000万只吸管、20000万只纸杯的生产能力。该****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行审批备〔2023〕543号),项目代码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接****处理厂进行处理,接管废水须满****处理厂接管要求。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本项目吸塑、挤出、结晶、印刷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达标后,一并通过1根18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应标准。 本项目设置卫生防护距离为厂界外5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施工期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印版、废油墨桶、废含油墨抹布、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含油抹布、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按《报告表》中提出的措施做好防渗工作,防止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7、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5、
项目名称 | **市华之检检测服务项目 |
建设单位 | **华****公司 |
建设地点 | 唐店街道众创产业园A08栋三楼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以石英纤维滤膜、特氟龙采样袋、活性炭吸附管、聚四氟乙烯滤筒等为采样耗材,购买大流量烟尘气检测仪、真空箱、多功能性声级计、紫外差分烟气综合分析仪等仪器,采集废气、废水、土壤等样品,通过分析化验出具检测报告,预计每年出具环境检测报告约10000份。该****行政审批局下发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号:新行审批备〔2024〕142号),项目代码为2403-320381-89-01-401612。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纯水制备设备产生的浓盐水、实验室器皿第三次清洗废水、实验室地面及实验台清洗废水、部分实验室器皿前二次冲洗废水和喷淋塔废水经过中和水箱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放****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接管废水须满****处理厂接管要求。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检测过程产生的无机废气采用“碱洗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检测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和HCl、硫酸雾、氮氧化物、氟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和表3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实验室无机废气中NH3和二硫化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 排放限值。 本项目设****实验室外50米,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试剂瓶、实验废液,废弃一次性检验用品,废弃样本、沾染化学品试剂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等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6、
项目名称 | 年产2万吨改性塑料工程管材生产项目 |
建设单位 | ******公司 |
建设地点 | 高流镇工业集中区科创园3号楼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集团****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外购PE、PVC、PP、色母颗粒等原材料,购置切割机、牵引机、挤出机、混合干燥机、扩口机、管材真空定型箱等设备,采用搅拌、投料、挤塑、真空定型、冷却、切割等生产工艺,**自动化生产线7条。年产各类HDPE排水管,CPVC、MPP电力管2万吨。****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4〕166号),项目代码为:2205-320381-89-01-67646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须全过程贯彻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保管理,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和污染物排放量应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2、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污水处理措施,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完善厂区排污管网。本项目营运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接管标准后,接管至****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严格落实《报告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类废气的处理达到《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有效控制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营运期人工投料粉尘、搅拌粉尘、切割粉尘采用“集气罩+布袋除尘”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出加热废气采用“集气罩+碱液喷淋+除雾+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20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厂界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本项目以生产车间设置50米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目前无环境敏感目标,****医院、学校、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4、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噪声防治措施,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隔声、消声、减震、加强厂区绿化等降噪措施,确保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5、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和安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贮存设施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关于做好**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上线运行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0〕401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3〕154号)等要求。废活性炭、废碱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应妥善收集、及时处置,危险废物应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实施转移。 6、严格执行《**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122号)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废水、废气及固废储存场所设置环保标志牌。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制定和实施自行监测计划,建立污染源监测数据台账。 |
7、
项目名称 | **市港头镇大营村50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单位 | ******公司 |
建设地点 | 港头镇大营村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利用约1000亩养殖坑塘水面建设总容量为50MW****电站,拟**一座110kV升压站,以35kV集电线路经主变升压至110kV后以全额上网方式就近接入国家电网。****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499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采取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工地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 3、项目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罐车清掏,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沉淀池应设置在远离河流的地方并由专人管理,严禁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为升压站场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罐车定期清掏处理。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腐防渗和渗液收集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太阳能光伏组件应设置合理高度,距坑塘水面保持2米以上距离;定期开展坑塘水质检测,如出现水质恶化,应及时开展治理,不得造成水体黑臭。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运营期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6、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加强场区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
8、
项目名称 | **市新店镇马庄村44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单位 | ******公司 |
建设地点 | 新店镇马庄村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利用约900亩养殖坑塘水面建设总容量为44MW****电站,拟**一座110kV升压站,以35kV集电线路经主变升压至110kV后以全额上网方式就近接入国家电网。****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538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采取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工地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 3、项目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罐车清掏,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沉淀池应设置在远离河流的地方并由专人管理,严禁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为升压站场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罐车定期清掏处理。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腐防渗和渗液收集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太阳能光伏组件应设置合理高度,距坑塘水面保持2米以上距离;定期开展坑塘水质检测,如出现水质恶化,应及时开展治理,不得造成水体黑臭。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运营期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6、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加强场区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
9、
项目名称 | **市新店镇王圩村35MW地面集中式光伏发电项目 |
建设单位 | ******公司 |
建设地点 | 新店镇王圩村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环评等级 | 报告表 |
项目概况 | 利用约700亩****养殖场屋等建设总容量为35MW****电站,拟**一座110kV升压站,以35kV集电线路经主变升压至110kV后以全额上网方式就近接入国家电网。****行政审批局出具的《**省投资项目备案证》(新行审批备〔2023〕671号)。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细化环境保护措施,在环保篇章中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在施工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和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制定施工期环境保护手册,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项目施工期间应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印发**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的通知》(徐大气办〔2021〕11号)等规定要求施工,防止扬尘污染;采取在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工地设置施工围挡等措施,降低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 32/4437-2022)表1标准。 3、项目设置临时施工营地,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罐车清掏,施工车辆、设备冲洗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冲洗废水,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回用于场地抑尘,施工期沉淀池应设置在远离河流的地方并由专人管理,严禁排入附近河流。运营期废水污染源为升压站场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罐车定期清掏处理。项目在升压站设置独立的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腐防渗和渗液收集措施,避免对地下水环境的不良影响。太阳能光伏组件应设置合理高度,距坑塘水面保持2米以上距离;定期开展坑塘水质检测,如出现水质恶化,应及时开展治理,不得造成水体黑臭。 4、项目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监控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靠近敏感点附近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中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5、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按照《**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进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土石方、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堆放。尽量做到土石方平衡,对不能平衡的土石方以及其他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有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拟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项目运营期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旧太阳能光伏组件经集中收集后交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危险废物应委托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理。 6、项目应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规范设计,制订并落实详细的施工方案、防洪、水土保持方案、植被恢复方案、生态补偿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面和作业范围,减少临时占地和生态扰动,减少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的破坏;加强场区生态保护,严禁废水、弃渣、垃圾等污染周边生态环境;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陆生生态、水生生态进行恢复和补偿。严禁超范围施工作业,严禁挤占、扰动和破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