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迎宾大道加油站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897524F | 建设单位法人:申建萍 |
张主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西迎宾大道东侧、前罗楼北侧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加油站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9-加油、加气站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F5265-F5265-机动车燃油零售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西迎宾大道东侧、前罗楼北侧 |
经度:115.43377 纬度: 33.8564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27 |
鹿环审表〔2022〕2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630 |
21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897524F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897524F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3MA44KA0B4B | 竣工时间: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4-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5-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420Uvn8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销售汽油 1000t、柴油 2600t | 实际建设情况:年销售汽油 1000t、柴油 2600t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卸油-加油 | 实际建设情况:卸油-加油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油气回收装置 | 实际建设情况:油气回收装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137 | 0 | 0 | 0 | 0.014 | 0.014 | |
0 | 0.0054 | 0 | 0 | 0 | 0.005 | 0.005 | |
0 | 0.0001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满足****公司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COD 300mg/L,BOD5 150mg/L,NH3-N 35mg/L,SS 200mg/L) | 已建 |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废水总排口PH值7.3-7.7(无量纲)、COD最大浓度值39mg/L、 SS最大浓度值14mg/L、NH3-N最大浓度值0.81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值10.5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气回收装置 | 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有关排放建议值的要求(其他行业,无组织: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2.0mg/m3) | 已建 | 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1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基础减振 | 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 | 验收监测期间,该项目四厂界外昼间噪声测定值为55.9-57.2dB(A),夜间噪声测定值为45.5-47.2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的汽油储罐及输油管线均位于地下,可能存在罐体事故破裂、油品 进入地下水污染环境的可能,针对可能发生的油品下渗污染地下水,本项目应 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控”的措施。 (1)地下水防控措施 ①源头控制: ****加油站设置油罐为双层罐,埋地加油管道采用防渗管道。埋地油罐 采用专业厂家制作的 SF 双层油罐。油罐壁厚不小于6mm,装设的液位自动监测系统具有渗漏的监测功能和高液位报警功能,自动监测系统的渗漏检测分辨率小于0.8L/h,高液位报警系统的最高液位设定,满足报警 2min后进油量不超过油罐的安全装油液位,同时,埋地油罐采取防止油罐上浮措施。 ②分区防控 根据 2015年4月国务院正式发布的“水十条”(即《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其中第八条第二十四款明确规定:“加油站地下油罐应于2017年底前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依据《加油站地下水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 埋地油罐采用双层油罐时,可采用双层钢制油罐、双层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油罐、 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双层钢制油罐和内钢外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双层油罐的内层罐的罐体结构设计,可按现行行业标准《钢制常压储罐第一部分:储存对水有污染的易燃和不易燃液体的埋地卧式圆筒形单层和双层储罐》 (AQ 3020-2008)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 GB50156-2021 的其他规定。与土壤接触的钢制油罐外表面,其防腐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2011)的有关规定,且防腐等级不应低于加强级。双层油罐系统的渗漏检测可参考《双层罐渗漏检测系统》(GB/T30040.1-2013)中的渗漏检测方法,在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和补给区优先采用压力和真空系统的渗漏检测方法。 本项目油罐采用地埋卧式双层钢制油罐,为有效防止废水、油品跑冒滴漏对周围地下水造成不利影响,在油罐区、发油区、管理区设防紧急停机锁存报警器、加油机泄漏低限报警器、储罐超压报警器、储罐液位低限报警器、储罐液位高限报警器、储油罐池渗漏检测报警器等,加油站采取分区防渗措施 | 项目分区防渗,项目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地地下水中石油类浓度为0.01Lmg/L,满足《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中限值(0.3mg/L)的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你公司应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总量控制要求。该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在项目投产前,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来源,并作为申报排污许可证的条件。按照规定及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油泥、职工加油和维修加油机过程中产生的含油物质及生活垃圾。 油泥属于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维修加油机过程中产生的含油物质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沉淀池沉渣用于周边铺路、填坑;生活垃圾经站区垃圾箱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站内各类设备选用安全可靠设备,站内设备和管道应经过防腐处理。防止站内法兰阀门泄漏、管线腐蚀泄漏、设备机体泄漏,并在没有可燃气体报警仪的场站装置区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并定期检查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确。 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电器设备、仪表选用防爆型;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 汽车必须熄火后加油,加油完毕后才能启动。站内应严禁烟火,设明显警示牌,禁止使用手机、塑料桶等易产生静电的物品,严禁危险区内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站内各个生产运行环节空间均应保持空气流通,以增强其对气体挥发物的稀释扩散能力。 安装避雷和防静电设施,保证站内报警设施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接地电阻和避雷设施,以确保其完好性。 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动火、吸烟等现象,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性地向员工进行安全和健康防护方面的教育。运输过程中,需特别关注其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承运柴油、****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等法规、标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 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槽车应建立技术档案,对阀门、仪表维修状况等进行跟踪检查,保证阀门等关键部件在运输途中不会出现故障。 运输企业应制定油品槽车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通过培训使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能够采取正确有效的补救措施。 要对运输全过程进行安全控制,对运输车辆实行GPS全程监控,公司实时掌握承运车辆的运输动态,约束驾驶员的行为,加大对驾驶员超速驾驶等不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风险控制,增加安全性。 驾驶员要做到小心安全驾驶,不留事故隐患。驾驶员及押运员要了解油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及罐体的使用情况,一旦槽车出现安全问题等意外事故时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用水直接喷淋液体泄露处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机关报告,避免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采取一切措施,配合当地事故救援单位,减少事故危害性,必要时进行泄压等处理,确保安全第一。 槽车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油品运输的安全性,高质量的槽车也是保障油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基础。生产厂家要提高产品质量,尤其要加强对关键部件如阀门、管路等的质量管理和检验,避免出现故障。另外,要定期对槽车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量和安全。 目前我国已经加强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整治力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 并不定期地进行演练,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避免出现故障。 交警部门要对运输车辆超速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罚,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保障车辆规范运行;交通****公司严把准人关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制定针对道路运输作业及管理的操作规程;质检部门需要加大对罐体的质量把关。以从源头上确保安全;消防等部门要全面了解特性,必要时能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消除险情。以便及时根据槽车使用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改进设计,进一步保障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但考虑汽油和柴油为易燃易爆物质,在罐区明显位置规范应设置警示标志。储油罐埋地设置,罐顶部覆土厚度不小于0.5m,埋地储罐间净距不应小于0.5m,油罐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油罐还设置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在贮罐区严格按安全、消防有关规范建设,并列为重点防范区,油罐采取防渗保护和检测设备,周边设置安全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贮罐安装避雷装置和自动检测报警装置,罐区一旦发生泄漏,能立即报警,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 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24小时执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及时解除不安全因素。 储罐采用卧式钢制油罐,其钢板的标准不小于5mm,定期请具有资职的技术监督部门测试储罐的厚度、缝隙、压力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及时更换腐蚀受损设备,根除事故隐患。 在厂内高处设置风向标,用于应急情况判断风向,指导人员疏散。本项目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和设备,以减少事故的发生。系统严格密闭,选用材质性能好的设备和管件,以防泄漏和爆炸。同时所有储油罐采用钢制卧式双层油罐;储油罐采取锚桩措施避免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上浮,埋地油罐采用防渗漏措施。采用截流阀或浮筒阀或其他防溢油措施,控制卸油时可能发生的溢油,此外设置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加油机采用导静电软管,加油软管应配备拉断截止阀,固定工艺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埋地钢管均焊接并进行防腐;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油罐通气管口在高出地面5.0m以上,同时管口安装呼吸阀;对通气管、呼吸阀、静电接地扁钢等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本项目总图布置基本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各生产和辅助装置按功能分别布置,车辆进、出口分开设置,站内平面布置按进站汽车、槽车正向行使设计,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式围墙与外界相隔。 站区设环行消防车道并保证有足够的路面净空高度,合理设置消火栓、灭火器,相应的防火、防触电安全警示、标志。本项目加油岛、地埋式油罐、通气管管口、密闭卸油点、加油机、站房、围墙等相互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 站内各类设备选用安全可靠设备,站内设备和管道应经过防腐处理。防止站内法兰阀门泄漏、管线腐蚀泄漏、设备机体泄漏,并在没有可燃气体报警仪的场站装置区内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并定期检查报警系统工作是否正确。 站内爆炸危险区域内的电气设备选型、安装、电力线路敷设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的规定。电器设备、仪表选用防爆型;操作人员应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防止静电火花的产生。 汽车必须熄火后加油,加油完毕后才能启动。站内应严禁烟火,设明显警示牌,禁止使用手机、塑料桶等易产生静电的物品,严禁危险区内吸烟和违章动用明火。站内各个生产运行环节空间均应保持空气流通,以增强其对气体挥发物的稀释扩散能力。 安装避雷和防静电设施,保证站内报警设施完好无损,并定期检查接地电阻和避雷设施,以确保其完好性。 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安全意识。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杜绝违章动火、吸烟等现象,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经常性地向员工进行安全和健康防护方面的教育。运输过程中,需特别关注其运输过程中的风险防范。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承运柴油、****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中****运输部令2013年第2号)、《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2004)、《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JT618-2004)等法规、标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 运输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对槽车应建立技术档案,对阀门、仪表维修状况等进行跟踪检查,保证阀门等关键部件在运输途中不会出现故障。 运输企业应制定油品槽车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通过培训使驾驶员及押运人员能够采取正确有效的补救措施。 要对运输全过程进行安全控制,对运输车辆实行GPS全程监控,公司实时掌握承运车辆的运输动态,约束驾驶员的行为,加大对驾驶员超速驾驶等不安全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风险控制,增加安全性。 驾驶员要做到小心安全驾驶,不留事故隐患。驾驶员及押运员要了解油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及罐体的使用情况,一旦槽车出现安全问题等意外事故时能采取紧急处置措施。事故发生时,要及时使用干粉灭火器灭火,不可用水直接喷淋液体泄露处在遇到紧急情况时,****机关报告,避免事故后果进一步扩大。采取一切措施,配合当地事故救援单位,减少事故危害性,必要时进行泄压等处理,确保安全第一。 槽车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油品运输的安全性,高质量的槽车也是保障油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基础。生产厂家要提高产品质量,尤其要加强对关键部件如阀门、管路等的质量管理和检验,避免出现故障。另外,要定期对槽车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量和安全。 目前我国已经加强了对危险货物运输的整治力度,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管理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 并不定期地进行演练,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监管,避免出现故障。 交警部门要对运输车辆超速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罚,规范驾驶员的驾驶行为,保障车辆规范运行;交通****公司严把准人关口,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及时制定针对道路运输作业及管理的操作规程;质检部门需要加大对罐体的质量把关。以从源头上确保安全;消防等部门要全面了解特性,必要时能及时采取合理措施,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消除险情。以便及时根据槽车使用中发生的问题进行改进设计,进一步保障质量。本项目环境风险潜势划分为Ⅰ,但考虑汽油和柴油为易燃易爆物质,在罐区明显位置规范应设置警示标志。储油罐埋地设置,罐顶部覆土厚度不小于0.5m,埋地储罐间净距不应小于0.5m,油罐进行防雷接地,接地点不少于两处。油罐还设置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在贮罐区严格按安全、消防有关规范建设,并列为重点防范区,油罐采取防渗保护和检测设备,周边设置安全标识,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贮罐安装避雷装置和自动检测报警装置,罐区一旦发生泄漏,能立即报警,及时对事故进行处理。 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格执行24小时执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及时解除不安全因素。 储罐采用卧式钢制油罐,其钢板的标准不小于5mm,定期请具有资职的技术监督部门测试储罐的厚度、缝隙、压力等安全技术性能指标,及时更换腐蚀受损设备,根除事故隐患。 在厂内高处设置风向标,用于应急情况判断风向,指导人员疏散。本项目采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工艺和设备,以减少事故的发生。系统严格密闭,选用材质性能好的设备和管件,以防泄漏和爆炸。同时所有储油罐采用钢制卧式双层油罐;储油罐采取锚桩措施避免油罐受地下水或雨水作用而上浮,埋地油罐采用防渗漏措施。采用截流阀或浮筒阀或其他防溢油措施,控制卸油时可能发生的溢油,此外设置高液位报警功能的液位计。加油机采用导静电软管,加油软管应配备拉断截止阀,固定工艺管道采用无缝钢管,埋地钢管均焊接并进行防腐;卸油采用密闭卸油方式,油罐通气管口在高出地面5.0m以上,同时管口安装呼吸阀;对通气管、呼吸阀、静电接地扁钢等定期进行检测、维护。根据项目总平面布置图,本项目总图布置基本符合《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各生产和辅助装置按功能分别布置,车辆进、出口分开设置,站内平面布置按进站汽车、槽车正向行使设计,设置不低于2.2m的非燃烧式围墙与外界相隔。 站区设环行消防车道并保证有足够的路面净空高度,合理设置消火栓、灭火器,相应的防火、防触电安全警示、标志。本项目加油岛、地埋式油罐、通气管管口、密闭卸油点、加油机、站房、围墙等相互防火间距符合规范要求。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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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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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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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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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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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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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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