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9-06
项目名称 | 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 | 2312-430100-04-01-113560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区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已由****开发区****发展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岳高新产发【2023】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设计服务
2.2项目地点:**省**市**高新区
2.3建设规模:莲浦大道(智谷大道~智达路)道路工程位于**市**高新区长潭西线以西片区,项目西起智谷大道,**智达路,全长约98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拟建道路宽度为46米,双向6车道。工程总投资约1677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1270万元。
2.4投资估算:工程总投资约1677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约1127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政府投资,100%
2.6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设计内容包括道路、交通、排水、照明、管线综合以及绿化工程等所有专业,不含10KV高压电力的专项设计,具体如下:
(1)方案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道路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所有涉及内容进行方案设计,并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取得相关批复;。
(2)初步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对本项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所有涉及内容进行初步设计与概算编制,配合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认可,取得相关批复。
(3)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对本项目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等所有涉及内容进行施工图设计,配合进行施工图审查直到合格。
(4)施工配合服务及其它:进行设计交底,及时配合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报批过程中无偿按相关主管部门和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配合采购人完成审批。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50日,其中:
√方案设计:收到中标通知书10日历天完成方案设计。
√初步设计:方案评审会后20日历天完成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批复20日历天完成施工图(所有阶段完成时间均不含行政批复时间)。
√后续服务:根据项目进度安排;进行设计交底,及时配合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问题,项目报批过程中无偿按相关主管部门和采购人要求进行修改完善,配合采购人完成审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 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3年内(2024-09-06前)1(1至3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费不少于5635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1)考核期限: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095 天内为有效。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类似业绩的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的日期为准。同时提供多种证明材料的,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时间为准,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中的金额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及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均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投标阶段不核查社保);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设计负责人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须附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2)无其它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09-06起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n/)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n/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9-27 09:00:00。请投标人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4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 changsha.****.cn/zbtbjgw/(****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和**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集团有限公司(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开发区****建设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31-****2202。
9. 其他
9.1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X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2按照长****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899 按2转1 或****980000。
/。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区学士路336号**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23楼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731-****6759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湘府中路117****中心12楼
邮 编:410000
项目负责人:皮丹丹、杨邵芳、粟智超(项目负责人)
电 话:151****3775
传 真:/
电子邮件:****@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