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试剂采购及服务(第四批)(二次)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2024年试剂采购及服务(第四批)(二次)(招标编号:****)于2024年9月5日9时30分在****进行公开招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评审)结果:
01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
02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07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国药控股国润医疗供应链****公司
11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国药控股国润医疗供应链****公司
21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28标包
第一成交候选人:******公司
本项目第04、08、10、13、14、19、20、25、26标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2家,项目流标。第01、02、07、11、12、21、28标包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为2家,现场改变采购方式为谈判,其中第12标包谈判失败,项目流标。第15标包通过初审的合格投标人仅有1家,项目流标。第29标包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仅有1家,项目流标。
公示期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9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在中标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交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的异议函及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四、本评标结果同步在以下网站公示: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
**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
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电话:0551-****29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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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