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EPC)
2.标段名称:****处理厂(一期)技改工程(EPC)
3.澄清或修改事项: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修改为****0000.00元(大写:伍仟壹佰万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更正为“1、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工程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他要求:/
2、拟派负责人要求:
(1)设计总负责人要求:须同时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开工时施工总负责人(总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并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3)其他要求:/ 。
3、是否接受联合体: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所有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本招标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家数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处理项目过程中一切事务,并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工程责任和接受指令。整个合同的实施应全部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牵头人代表任何或全部联合体成员并承担责任;
(4)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按联合体协议中分工确定资质。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资质等级按各自专业分工的资质等级确定,同一资质专业分工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5)参加联合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未在**市公共**交易平台记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招标人:****
地址:**省**区池阳路58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杨沁沁
电话:0566-****0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建设2号3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吴坚
电话:180****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