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东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资源化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004MA2K7HP02L | 建设单位法人:李正玉 |
李普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蓬街镇青龙浦七塘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化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水处理污泥)、建筑施工废弃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723-N7723-固体废物治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蓬街镇青龙浦七塘 |
经度:121.5198 纬度: 28.5634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01 |
台环建(路)〔2023〕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4-1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1004MA2K7HP02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1000MA28G7Y6X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779441C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4-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8-06 |
2024-08-0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技术改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化(年处理80万吨建筑垃圾并年产31万吨骨料、12000万块(折合29.4万吨/a)水泥制品砖、10万方(折合18万吨/a)水泥稳定基层) | 实际建设情况:年处理43.3万吨建筑垃圾并年产30.8万吨骨料、5100万块(折合12.5万吨/a)水泥制品砖 |
先行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工艺:建筑垃圾(含水率约为2%)进厂后,卸至原料堆场,卸料前对原料进行喷湿处理,卸料过程中进行区域喷雾除尘。原料区的原料经铲车运至给料机,由给料机输送至颚式破碎机进行一级破碎后,由输送带送至圆锥式破粉碎机进行二级破碎,在此阶段,磁选机选出建筑垃圾中的金属等,废塑料等进行人工分拣,二次破碎后经震动筛分及脱水筛分,振动筛分过程中进行加水,筛分后得到骨料1(成品粒径12mm-32mm)、粒径为8mm-12mm的小石子、粒径≤8mm的骨料以及粒径大于32mm的筛上物,骨料1直接为成品进入成品堆场,粒径大于32mm的筛上物通过输送带回送至进入二级破碎后回到振动筛分,粒径为8mm-12mm的小石子送至对辊粉碎机进行第三次破碎,得到粒径≤8mm的骨料,粒径≤8mm的骨料之后采用抛丸机进行脱水筛分,得到粒径为0.015mm-8m骨料2,以及粒径小于0.015mm的骨料3,由于骨料3无法与泥水进行筛分,骨料3随水进入到离心沉淀池,最后产生的废水进入到沉淀储罐,沉淀后的上清液进入循环水池回用振动筛水洗工序,水定期添加,不排放。最后骨料1出售,骨料2和骨料3用于制砖及生产水泥稳定基层,泥水经沉淀后输送至沉淀储罐(600m3/个),再经压滤后,滤液回用为筛分用水、泥饼外运。 (2)制砖工艺:本项目水泥砖的投料配比为水:水泥:骨料≈0.5:1:8。生产时将骨料进行称量配比,在配(称)料机料斗仓内等待使用,水泥通过螺旋输送机由水泥罐打入水泥料斗仓内称量,按配比称量后的水泥、骨料由密闭输送带输送至搅拌机,同时通过自控系统按比例供水进行搅拌,使原料充分润湿。然后输送至制砖机挤压成要求规格的水泥制品砖,车间内静养24小时后用吊车吊至水池浸泡(浸泡时间约1分钟、浸泡水池上方有遮雨顶棚;浸泡使水泥砖含湿,是促进水泥产生水化反应、形成强度的养护方式),经沥干后运至成品区经露天自然晾晒约21天后,检验合格后即得产品,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 (3)水泥稳定基层生产工艺:骨料2经密闭输送带从骨料堆场输送至密闭料仓内,储料仓中的再生骨料经计量后,通过密闭输送带进入搅拌机中;外购水泥通过输送泵泵至水泥罐中,水泥罐中的水泥经计量后,通过密闭螺旋输送机进入搅拌机;水经计量后,通过水管进入搅拌机。各类原料在密闭搅拌机中进行搅拌,搅拌均匀后的成品通过密闭输送带进入成品仓。 | 实际建设情况:水泥稳定基层生产线目前未实施。已实施的建筑垃圾破碎筛分工艺、制砖工艺与环评一致。 |
本次为先行验收,仅验收破碎生产线和制砖生产线,水泥稳定基层生产线目前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1、堆场卸料粉尘:在卸料前预先对建筑垃圾及骨料进行喷湿处理,原料卸料需在棚内进行卸料,卸料过程中进行区域喷雾除尘,卸料完成后覆盖抑尘网。 2、上料、破碎粉尘(DA001~DA005)上料前预先对物料进行喷湿处理。喂料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颚式破碎机、圆锥式破粉碎机、对辊粉碎机进行密闭集气,仅留上料口及出料口,并在内部设洒水喷雾系统,通过洒水喷雾控制破碎产生的粉尘。上料破碎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DA005)排放。 3、制砖呼吸及搅拌粉尘(DA006~DA012):搅拌粉尘经管道收集,储罐呼吸粉尘经管道收集,废气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DA011、DA012)排放。 4、水泥稳定基层制造呼吸及搅拌粉尘(DA013~DA014)搅拌机管道收集,储罐呼吸粉尘经管道收集,废气经收集通过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不低于15m排气筒(DA013、DA014)排放。 5、运输车辆动力起尘:厂区内地面均使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并喷淋保湿;厂区外运输道路定期喷淋保湿,运输车辆净车上路、物料帆布遮盖。 6、无组织粉尘:①生产过程中的上料区三面围挡、配料、搅拌等环节实施封闭。 ②物料出入口封闭,仅剩出入口,并设置洒水抑尘设施,以减少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③物料堆放区需进行洒水抑尘,并加盖抑尘网。 废水: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进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公司处理达标后外排。 2、车辆冲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筛分,筛分废水经沉淀储罐沉淀后回用于筛分。 3、严格落实“雨污分流、清污分流”要求。 4、建设标准化雨水排放口,雨排口前设置阀门自动切换系统,确保pH达标,监测达标后排入附近河道。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1、与环评一致。 2、企业目前实施3条破碎线, 上料破碎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DA002、DA003)排放。 3、企业目前实施3条制砖线,每条制砖线单独配1套布袋除尘器,水泥罐呼吸及搅拌粉尘经收集后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4、DA005、DA006)排放。 4、水泥稳定基层生产线暂未实施。 5、与环评一致。 6、与环评一致。 废水: 1、与环评一致。 2、不涉及运输车辆清洗、地面冲洗环节;初期雨水经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抑尘及筛分,筛分废水经沉淀储罐沉淀后回用于筛分。 3、与环评一致。 4、已建设标准化雨水排放口,雨排口前已设置阀门切换装置。 |
本次为先行验收,仅验收3条破碎生产线(环评中5条)和3条制砖生产线(环评中7条),水泥稳定基层生产线目前未实施。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0332 | 0.0255 | 0.1402 | 0.0332 | 0 | 0.026 | -0.008 | |
0.01 | 0.008 | 0.042 | 0.01 | 0 | 0.008 | -0.002 | |
0.002 | 0.0004 | 0.002 | 0.0016 | 0 | 0.001 | -0.00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44 | 0.923 | 4.506 | 1.44 | 0 | 0.923 | -0.51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 | 化粪池 | 监测期间,企业生活污水排放口pH值范围为7.1~7.4,污染物最大日均值分别为化学需氧量272mg/L、五日生化需氧量137mg/L、氨氮19.8mg/L、总磷1.70mg/L,悬浮物51mg/L、石油类0.24mg/L、动植物油类0.34mg/L。氨氮、总磷污染物浓度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标准限值,其他污染物浓度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上料、破碎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1)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上料、破碎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1) | 监测期间,破碎过程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1)第一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6.3mg/m3、最大排放速率0.794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5.5mg/m3、最大排放速率7.17×10-2kg/h,处理效率为86.8%。第二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3.6mg/m3、最大排放速率0.752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5.8mg/m3、最大排放速率7.68×10-2kg/h,处理效率为85.1%。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2 | 上料、破碎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上料、破碎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2) | 监测期间,破碎过程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2)第一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3.9mg/m3、最大排放速率0.744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7mg/m3、最大排放速率5.91×10-2kg/h,处理效率为88.4%。第二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4.6mg/m3、最大排放速率0.786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5.4mg/m3、最大排放速率7.04×10-2kg/h,处理效率为86.9%。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3 | 上料、破碎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2)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上料、破碎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2) | 监测期间,破碎过程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3)第一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4.3mg/m3、最大排放速率0.768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6.0mg/m3、最大排放速率7.78×10-2kg/h,处理效率为85.2%。第二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8.6mg/m3、最大排放速率0.828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5.6mg/m3、最大排放速率7.18×10-2kg/h,处理效率为87.4%。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 |
4 | 制砖呼吸及搅拌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4)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制砖呼吸及搅拌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4) | 监测期间,制砖过程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4)第一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1.2mg/m3、最大排放速率0.161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5mg/m3、最大排放速率1.87×10-2kg/h,处理效率为88.0%。第二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39.5mg/m3、最大排放速率0.146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5.4mg/m3、最大排放速率2.07×10-2kg/h,处理效率为85.4%。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
5 | 制砖呼吸及搅拌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5)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制砖呼吸及搅拌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5) | 监测期间,制砖过程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5)第一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3.1mg/m3、最大排放速率0.167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4mg/m3、最大排放速率1.77×10-2kg/h,处理效率为89.1%。第二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33.4mg/m3、最大排放速率0.134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6mg/m3、最大排放速率1.89×10-2kg/h,处理效率为85.5%。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
6 | 制砖呼吸及搅拌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6) |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制砖呼吸及搅拌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6) | 监测期间,制砖过程粉尘处理设施排放口(DA006)第一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35.0mg/m3、最大排放速率0.132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4.5mg/m3、最大排放速率1.76×10-2kg/h,处理效率为86.3%。第二周期进口颗粒物浓度均值36.8mg/m3、最大排放速率0.136kg/h,出口颗粒物浓度均值5.5mg/m3、最大排放速率2.12×10-2kg/h,处理效率为84.0%。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的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降噪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减震降噪 | 监测期间,第一周期(2024.6.24)企业厂界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7~59dB(A);第二周期(2024.6.25)企业厂界昼间噪声测值范围为57~58dB(A)。两个周期昼间噪声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等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对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及生活垃圾等固废进行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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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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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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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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