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Z14-123********579432C-****0906-000692-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9-06 16:43:14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市嬉子湖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现对**市嬉子湖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小额项目进行公告,邀请**市小额工程项目市政公用工程类的会员单位参与和监督。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H1QT24Z140256
2、项目名称:**市嬉子湖镇**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3、项目地点:**市嬉子湖镇**村
4、最高投标限价:****969.11 元,详见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5、合同总价: ****008.03 元,其中暂列金额:51358.29 元,专业工程暂估价0.00 元。
6、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7、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
二、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类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取得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会员单位已有在建的小额工程项目时,不得参与同专业类别的其他小额工程项目的开标活动。会员单位需将该在建项目的完工报告及合同文件提交****交易中心按程序办理完毕后,方能继续参与。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 9 月 12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时间:****交易中心 一 号开标厅
三、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须****交易中心小额工程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类 会员单位,拟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交易中心网站“小额工程”栏获取招标相关信息参与本项目招标。
2、当日开标的项目中,若同一专业类别小额工程有多个项目,投标人需参与该专业类别的所有项目投标,且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项目。若投标人在同一专业类别中选择性投标,则视为自动放弃该专业类别所有项目的投标。
3、当响应本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仅为一家时,招标人可直接确定其为中标人。当响应的投标单位为两家及以上时,现场随机获取确定中标人。当本次专业类别的会员单位都不响应此次招标活动,招标人采用其他方式,不再邀请该专业类别的会员单位参与。
4、投标人应对照本公告所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在开标前自行核算工程量,如有异议应在开标前书面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应当进行核实,确认工程量单项子目误差在±3%(含±3%)以内的,招标人可不予调整工程量。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未对工程量清单提出异议的,中标后,招标人不接受因中标人对工程量清单提出的任何质疑,不再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校对调整。
四、流程
1、采取“在线招标”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签到。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投标人系统点击该项目的“我要投标”,显示“已投标”后,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前往在线签到栏点击完成“在线签到”,等待开标。(详见小额工程投标人操作手册,咨询电话 0556-****096)
2、招标现场由招标人代表、****中心等相关人员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随机抽取确定本项目中标人。若投标人获取文件后未能点击“签到”或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撤销本次投标,则不具备本次投标资格。
3、投标单位可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在投标人系统中撤销投标和修改已填报的项目经理,开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中标人的相关信息以该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填报的相应信息为准,中标结果公示将于**市公共**交易服务网公布。
4、招标过程在**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交易中心监督科、建设工程部全程监督下进行。
注:投标单位如有需要,可派一名代表到达开标现场见证开标流程,不到达现场的视为对本项目开标流程及结果的认可。
五、公示
招标人将开标结果****交易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六、合同
1、公示期满,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日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照**市小额工程项目实施细则处罚。
2、合同价的确定:合同价为最高投标限价的90%,暂列金及专业工程暂估价不下浮(见附件)。
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合同签订并开工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经竣工审计后支付剩余尾款;质保金3%在合同签订后由施工方缴入村级账户,待质保期满(质保期1年)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质保金。
4、安全
在施工和养护过程中出现的工程事故、安全事故以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需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护设施的,承包人要在明显处设立。
5、合同履约及质量保证:招标人及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市小额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确保工程优良、资**全。
6、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招标代理费为合同价款的 1 %。
7、本公告中工程造价数据及相关电子附件(图纸、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等)仅供参考,应以最终相关纸质资料为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嬉子湖镇**村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93****6750
招投标监管部门:**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556-****06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街道文渊路与文澜路交叉口东南50米
联系人:王先生 电 话:0556-****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