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榆阳中能袁大滩矿业有限公司袁大滩矿井及选煤厂改扩建项目(8.0Mt/a)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6********614125H | 建设单位法人:党亚明 |
刘全利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开发区 |
**省**市**区小纪汗乡奔滩村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煤厂改扩建项目(8.0Mt/a)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610-B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小纪汗镇奔滩村 |
经度:109.489716 纬度: 38.33226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12-14 |
陕环评批复〔2023〕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805.75 |
233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6********614125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鑫环源****公司 |
****0802MA70AB6Q5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3MA6TYBYU1W | 竣工时间:2024-01-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3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default/view/****073116Bzspp.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由6Mt/a扩大至8Mt/a | 实际建设情况:由6Mt/a扩大至8Mt/a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井工采煤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井工采煤方式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修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按照开采设计和报告书的要求留设保护煤柱。加强地表岩移跟踪观测和生态系统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制定居民供水预案,加强对居民水井的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居民饮水受到影响,应立即启动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矿井水经处理后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及煤矿各项回用水水质标准,矿井水经过处****煤厂补水、井下消防洒水、道路洒水降尘等,剩余部分****煤矿疏干水管线,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全部用于洗煤补水和**绿化用水,不外排。选煤煤泥水实现闭路循环不外排。 矿井掘进矸石不出井。****砖厂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按****砖厂第二条生产线建设,综合利用不畅时实施矸石井下充填。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废水各项污染措施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落实。****煤矿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第二条生产线,计划在2025年底前完成煤矸石充填项目的建成和投运,不再建设煤矸石制砖第二条生产线。 |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综合利用不畅时实施矸石井下充填”。按照《****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榆区政办函〔2024〕26号)文件要求,结合《****环境局**分局关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的说明》,****煤矿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第二条生产线,计划在2025年底前完成煤矸石充填项目的建成和投运,不再建设煤矸石制砖第二条生产线。在井下填充建成前剩余煤矸石暂时委托有处置能力、****砖厂进行处置,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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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9 | 0 | 81.9 | 0 | 0 | 6.49 | 0 | / |
26.36 | 0 | 98.81 | 0 | 0 | 26.36 | 0 | / |
3.54 | 0 | 0 | 0 | 0 | 3.54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地表水质量环境标准》(GB3838-2002)III类水质标准 | 已建成 | 例行监测 | |
2 | ****处理站 |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GB50359-2016)、《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已建成 | 例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工业场地锅炉 | 《**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 | 已建成 | 在线监测及例行监测 | |
2 | 原辅料仓库排气筒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已建成 | 例行监测 | |
3 | 蒸发结晶车间排气筒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已建成 | 例行监测 | |
4 | 厂界无组织扬尘监测 |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 | 已建成 | 在线监测及例行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界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已落实 | 在线监测、例行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严格遵循“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加强采煤过程中的地下水**保护,建立地下水长期动态跟踪监测系统。制定居民供水预案,加强对居民水井的跟踪监测,一旦发现居民饮水受到影响,应立即启动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 ****煤矿对场地区地下水水质设置了监控井,进行长期跟踪监测。工业场地、风井场地上、下游及两侧共设13个监测点。各时段设置水井的水位连续观测,水质监测频次1次/年,从矿井试运行前至井田开采结束后5年结束。****煤矿在居民饮水范围区域设置了10口观测水井,观测孔水位累计降深数据,并在例行监测报告的地下水监测中兼顾居民饮用水井。****煤矿已制定居民供水预案,一旦发现居民饮水受到影响,立即启动供水预案,确保居民用水安全。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矿井掘进矸石不出井。****砖厂综合利用,严禁随意倾倒。按****砖厂第二条生产线建设,综合利用不畅时实施矸石井下充填。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管理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废矿物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根据环评批复要求“综合利用不畅时实施矸石井下充填”。按照《****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动方案〉的通知》(榆区政办函〔2024〕26号)文件要求,结合《****环境局**分局关于****煤矸石综合利用的说明》,****煤矿未按环评要求建设第二条生产线,计划在2025年底前完成煤矸石充填项目的建成和投运,不再建设煤矸石制砖第二条生产线。在井下填充建成前剩余煤矸石暂时委托有处置能力、****砖厂进行处置,不会导致环境影响加重。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在工业场地建设了危废暂存库,分区暂存,委托****定期清运处置,危险废物按照要求进行台账记录。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按照“边开采、边修复”原则,修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减缓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按照开采设计和报告书的要求留设保护煤柱。加强地表岩移跟踪观测和生态系统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 ****煤矿已编制有《****(2020-2024年)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目前按照该方案执行生态恢复,新的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修编正在进行中。建设单位对井田境界和井田范围内分布有6条输气管线(合计长约59.6km)和6个气站(井丛),井****4.6km的国防光缆,主要村庄、井田范围内的2条高压输电线路、**机场跑**延2km的控制区等地面设施全部留设了保护煤柱,井田首采区内的居民搬迁工作在环评阶段已完成,剩余居民的搬迁工作正在进行中。 A、井田境界煤柱:2、3-1、4-2、5、7、8和9号煤层井田境界煤柱宽度分别为33m、50m、70m、82m、88m、100m和108m。 B、地面建、构筑物煤柱:井田范围内有10个村庄,主要分布在井田的东部和**,设计留设保护煤柱。根据“三下开采规程”,本矿地表建(构)筑物(含爆破材料库)防护等级为Ⅲ级,围护带宽度为10m(煤柱留设图见附图)。 C、铁路保护煤柱:井田中部有一条规划的榆横煤电专用铁路,对其留设保护煤柱。铁路保护等级Ⅲ级,围护带宽度为10m。 D、光缆、输气管线、井丛、气站及零星分布等压覆体保护煤柱:井田内有国防光缆、陕京2线、3线、陕京1线、外输干线、长北输气管线、塔榆管道等,对其留设保护煤柱。防护等级为I级,围护带宽度为20m。 E、工业场地煤柱:工业场地围护带宽15m,工业场地煤柱结合本井田的输气线永久煤柱统一留设。 F、主要井巷煤柱:设计主、副斜井两侧留设煤柱宽度为15m,大巷两侧煤柱宽度为100m,****中心距40m,如遇与其他煤柱重合部分一并留设煤柱。本项目已设置定期巡视,对生态系统跟踪监测,一旦发现道路、地面裂缝受损,植被明显破坏,立即修复并竖列警示牌。并及时采取填补裂缝、整平台阶措施。袁大滩矿井对112盘区11205工作面开展了地表岩移特征观测研究,并针对后期开展的盘区布设岩移观测布点,定期进行观测。 |
表7 风险设施
1 | 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储备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建设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修编完成并备案,****煤矿已按要求储备了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公司现有工程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依托公司现有工程可依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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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煤炭开采过程中做好拟受影响居民点搬迁及安置计划,****政府相关部门,在政府监督和指导下有条不紊地完成居民搬迁、安置及遗留地复垦等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煤矿采煤沉陷区搬迁共涉及奔滩村、阿达汗村、商补浪村、蟒坑村,共322户合计1351人,矿方对首采区已开采的11201、11202、11203、11204、11205、11206工作面涉及居民已全部完成搬迁。其他工作面目前现已完成104户房屋拆除,剩余38户(奔滩村8户、商补浪村30户)未签订搬迁协议,奔滩村拆迁工作计划于2024年底前完成,商补浪村搬迁计划于2026年全部完成搬迁工作,剩余搬迁工作根据采掘进度推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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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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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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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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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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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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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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