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司前镇李屋村)设计 | ||
**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司前镇李屋村)设计 | ||
正常公告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司前镇李屋村)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县“百千万工程”典型示范村建设项目(司前镇李屋村)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市**县司前镇。 | ||||||||||
资金来源 | 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于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资金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为可行性研究报告内的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2)设计内容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施工等所需的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初步设计(含概算);②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③调整并优化设计和在工程施工期间指导和解决施工难题;④完成招标人提出的与项目相关并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其他要求。 招标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25000.00万元,其中:**工程费21810.61万元。本次招标计划投资总额约为600万元,本次招标设计费约12.80万元。 | ||||||||||
招标内容 | 对李屋村提升道路基础设施、村庄边角地、村委会提升改造,****停车场,村庄闲置围楼活化利用,“四小园”绿化提升,农房微改造以及开展全村三线整治等基础设施(具体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设计任务书,最终以现场实际情况设计为准)。 | ||||||||||
工期(交货期) | 设计总工期共20日历天,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计算,至提交符合招标人及有关部门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止。(每一步设计工作,必须以招标人及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备注:设计总工期不包含施工图审查时间。 | ||||||||||
招标控制价 | 128000.00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质要求 2.1投标****管理部****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的独立法人。 2.2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2.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以下资质之一:(1)、(2)和(5)、(2)和(6)、(2)和(7)、(3)和(5)、(3)和(6)、(3)和(7)、(4)和(5)、(4)和(6)、(4)和(7):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4)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5)建筑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6)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7)建设行政主管部****事务所资质。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委派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建筑师。 3.2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非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即可)。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
2 | ******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
3 | ****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 ; 2.**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9月06日 17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0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 方式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前,登陆**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按照**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 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27日 0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单位名称:****交易中心****中心 地址:**县**大道中79号行政服务大楼四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s://www.****.cn/ztbjg-portal/#/index); 2**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 | 联系地址 | **省**市**** | ||||||||
招标人联系人 | 刘工 | 联系电话 | 0751-****101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联系地址 | **市**区**南路40号湘商大厦20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伍工 | 联系电话 | 0751-****930 | ||||||||
招标监督机构 | ******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1-****10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日期:2024年09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