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25吨辛伐他汀、400吨左氧氟沙星及联产26吨碳酸锂、102吨硅醇技改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633544R | 建设单位法人:徐赛珍 |
班彩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杭****开发区纬三路3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25吨辛伐他汀、400吨左氧氟沙星及联产26吨碳酸锂、102吨硅醇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杭****开发区纬三路31号 |
经度:120.84219 纬度: 30.1439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02 |
虞环建备〔2021〕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633544R001P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8282 |
122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633544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5MA28W0977E | 验收监测单位:****测****公司 |
913********5310595 | 竣工时间:2023-09-30 |
2023-10-01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index.php/news/info/1060.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技术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25吨辛伐他汀、400吨左氧氟沙星及联产26吨碳酸锂、102吨硅醇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25吨辛伐他汀、400吨左氧氟沙星及联产26吨碳酸锂 |
实际硅醇企业自行利用,未进行外售;企业承诺放弃硅醇联产产品,硅醇产品采用联产生产工艺回收后作为生产原料回用于辛伐他汀产品生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辛伐他汀:以洛伐他汀为起始原料,通过酰胺化反应,硅烷化反应,甲基化反应,水解反应,成盐结晶,降温离心,干燥得到辛伐他汀铵盐。再通过环合反应、经脱色、冷冻析晶离心、干燥得到最终产品。左氧氟沙星产品:以左氟羧酸为起始原料,通过缩哌反应制得,再经回收、脱色、压滤、萃取、回收、脱色、压滤、溶解、结晶、离心、干燥得成品左氧氟沙星。碳酸锂:辛伐他汀制备过程中,甲基化产物经淬灭、萃取分层后的水层,经蒸馏、树脂吸附、成盐、离心、干燥得到最终副产品。硅醇:辛伐他汀制备过程中甲醇和硅醇的混合溶液,经析晶、过滤、水洗、干燥得到硅醇副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基本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1)工艺废气:有组织废气预处理:513车间一般有机废气及含胺废气通过新增两级冷凝+水吸收预处理装置预处理。512车间一般有机废气和酸性废气经新增的两级冷凝+碱喷淋预处理装置预处理。513车间与512车间的含卤废气收集后一起通过利用518车间现有树脂吸附处理装置进行预处理,通过二级冷凝+水喷淋+树脂吸附+碱喷淋预处理。无组织废气预处理:512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的碱吸收塔处理后排放。513车间无组织废气通过**的碱吸收塔处理后排放。车间末端处理系统:512、513车间有组织工艺废气通过预处理装置预处理后接入企业现有车间集中处理系统处理,采用水洗+RTO焚烧+急冷+碱喷淋处理后排放。(2)公用工程:污水站废气:污水站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好氧池废气通过水洗塔+氧化喷淋塔处理后排放;其他废气接入RTO焚烧系统处理后排放。储罐区废气:储罐区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盐酸储罐呼吸气接入降膜吸收塔+两级碱洗塔处理后排放,有机储罐废气接入两级碱洗塔处理后排放。危废仓库废气:危废仓库废气依托现有废气处理装置。危废仓库(东)废气接入水洗塔处理后排放;危废仓库(西)和污泥房废气接入RTO焚烧系统处理后排放。 2、废水:高浓度废水分别进行脱盐、脱溶预处理后,再与其他废水一起进入厂内综合污水站(二期/三期,处理规模1600t/d),采用调节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气浮池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3、固废:企业**两座危废仓库用于暂存企业危废,分别占地750m2、850m2,本项目危废利用企业现有以及**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众联等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1)工艺废气:含二氯甲烷废气利用526车间树脂吸附处理装置及碱喷淋装置进行预处理(冷凝+树脂吸附+碱喷淋);含三氯甲烷废气利用518车间的水喷淋装置、树脂吸附处理装置及碱喷淋装置进行预处理(冷凝+水喷淋+树脂吸附+碱喷淋);其他工艺废气经所在车间冷凝+碱吸收预处理,之后统一接入废气集中处理装置,采用RTO焚烧系统(水喷淋+RTO焚烧+冷却+碱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各车间工艺过程投料、过滤、离心等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所在车间碱吸收塔处理后经车间排气筒高空排放。(2)公用工程:依托现有装置,污水站好氧池废气采用水喷淋+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他废气接入RTO焚烧系统(水喷淋+RTO焚烧+冷却+碱喷淋)处理后排放。厂区北侧的危废仓库废气采用碱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甲醇、乙酸乙酯储罐废气接入516车间碱喷淋预处理,二氯甲烷储罐废气接入526车间树脂装置预处理,之后都接入RTO装置处理后排放;盐酸储罐废气经降膜吸收后,与其他储罐废气一起接入516车间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2、废水:左氧氟沙星废水脱盐预处理由原环评的利用515车间脱盐预处理装置,调整为利用污水站脱盐预处理装置,采用的预处理工艺相同,预处理能力有所提升;其他与环评一致。 3、固废:企业厂区北侧的2个危废仓库已建成投入使用,并于2022年完成竣工验收(先行),分别占地850m2、750m2,可满足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需要,另原危废仓库已淘汰。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1、废气处理工艺相较于环评变化情况:513车间一般有机废气及含胺废气预处理措施由原环评的水喷淋调整为碱喷淋;513车间含卤废气预处理由原环评的利用518车间树脂吸附装置调整为利用526车间的树脂吸附装置;另污水站、危废库及罐区废气处理工艺也有所变化,均已通过环保竣工验收;采用现废气处理工艺后,仍可保证废气达标排放,不新增污染物且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2、废水:左氧氟沙星废水脱盐预处理由原环评的利用515车间脱盐预处理装置,调整为利用污水站脱盐预处理装置,采用的预处理工艺相同,预处理能力有所提升,仍可保证废水达标排放,不新增污染物且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量。 3、固废防治措施上,**的2座危废暂存库已建成并投入运行,原危废仓库(东)、危废仓库(西)不再作为危废仓库使用,危废库容积可满足项目实施后企业全厂危废的暂存需。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43.526 | 3.348 | 51.2427 | 0 | 0 | 46.874 | 3.348 | |
34.821 | 2.678 | 40.994 | 0 | 0 | 37.499 | 2.678 | |
6.529 | 0.502 | 7.686 | 0 | 0 | 7.031 | 0.5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36 | 0 | 21.6 | 0 | 0 | 0.36 | 0 | / |
7.33 | 0 | 22.32 | 0 | 0 | 7.33 | 0 | / |
0 | 0 | 4.32 | 0 | 0 | 0 | 0 | / |
12.146 | 0.276 | 112.15 | 0 | 0 | 12.422 | 0.276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综合污水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新扩改)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执行**省地方标准《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其他企业”规定的35mg/L、8 mg/L限值要求,总氮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B级标准 | 采用调节池+兼氧池+好氧池+二沉池+气浮池,处理规模1600t/d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 | 本次验收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原环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等相关标准从严排放限值。 | 含二氯甲烷废气利用526车间树脂吸附处理装置及碱喷淋装置进行预处理(冷凝+树脂吸附+碱喷淋);含三氯甲烷废气利用518车间的水喷淋装置、树脂吸附处理装置及碱喷淋装置进行预处理(冷凝+水喷淋+树脂吸附+碱喷淋);其他工艺废气经所在车间冷凝+碱吸收预处理,之后统一接入废气集中处理装置,采用RTO焚烧系统(水喷淋+RTO焚烧+冷却+碱喷淋)处理后,经25m排气筒高空排放。各车间工艺过程投料、过滤、离心等无组织废气经收集后,分别通过所在车间碱吸收塔处理后经车间排气筒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2 | 污水站废气处理设施 | 本次验收污水站废气排放执行DB33/310005-2021中表3相关标准、以及原环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等相关标准从严排放限值。 | 污水站好氧池废气采用水喷淋+次氯酸钠氧化+碱喷淋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他废气接入RTO焚烧系统(水喷淋+RTO焚烧+冷却+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 已监测 | |
3 | 危废库废气处理设施 | 本次验收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原环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等相关标准从严排放限值。 | 危废仓库废气采用碱喷淋塔处理后高空排放 | 已监测 | |
4 | 罐区废气处理设施 | 本次验收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310005-2021)中相关污染物排放限值、以及原环评《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015-2016)等相关标准从严排放限值。 | 甲醇、乙酸乙酯储罐废气接入516车间碱喷淋预处理,二氯甲烷储罐废气接入526车间树脂装置预处理,之后都接入RTO装置处理后排放;盐酸储罐废气经降膜吸收后,与其他储罐废气一起接入516车间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后排放。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设备选购低噪声设备,对主要噪声源生产设备布置于尽量远离厂界、厂内行政区较远的位置,泵机布置在泵房内。对风机、鼓风机等设备布置于减振基础上,并对风机和空压机加设消声及隔声装置。厂区已设置绿化隔离带,以降低人对噪声的主观烦恼度。加强设备维护保养以及厂区内进出的大型车辆要加强管理,厂区内及出入口附近禁止鸣笛,限制车速。 | 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全厂非绿化地面进行防渗和地面硬化处理,车间内应对不同生产区域设置围堰和地漏,确保重点污染区域污染物不会发生下渗。 | 对不同区域建设了不同等级的防腐、防渗措施,例如:各类废气妥善收集,送入废气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后高空排放;各装置污染区地面初期雨水、事故废水等全部收集,通过泵提升后送至厂内污水站处理后纳管排放;各类生产废水转移尽量采用架空管道;真空泵房设于生产车间内,污水站各单元、危废库、储罐区和生产装置区的地面按照防渗标准要求进行合理设计及建设,储罐区、废气处理区等区域设置了围堰等,建立了防渗设施检漏系统,防止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企业**两座危废仓库用于暂存企业危废,分别占地750m2、850m2,本项目危废利用企业现有以及**危废仓库暂存,并委托**众联等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 | 企业厂区北侧的2个危废仓库已建成投入使用,并于2022年完成竣工验收(先行),分别占地850m2、750m2,可满足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需要,另原危废仓库已淘汰。其余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环评要求企业建设容积920m3的事故应急池,以满足本项目事故时废水的排放。 | 目前企业厂内设有2800m3的事故应急池一个,远大于环评要求的事故应急池容量,能够满足事故应急需要。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废水处理依托**市**区水****公司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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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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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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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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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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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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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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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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