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09-23 17:00:00
项目名称 | ****664瓶存量酒水公开转让 | 项目编号 |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4-09-0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4-09-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公告终结。 |
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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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放地 | **省**市**区**路88-2号 | ||||||||||||||||||||||||||||||||||||||||||||||||||||||||||||||||||||||||||||||||||||||||||||||||||||||||||||||||||||||||||
标的 现状 | 包装完好,实际情况以现场查勘和交接为准,意向受让方需自行至存放地对标的物进行查看和状况评估。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元) | 评估报告为657件,其中,洋河梦之蓝5A有3瓶为空瓶,张裕解百纳干红有 10瓶已过期,因此,本次挂牌及可移交酒水数量为 644件,其对应评估价为 199280.00 元。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01月31日 | ||||||||||||||||||||||||||||||||||||||||||||||||||||||||||||||||||||||||||||||||||||||||||||||||||||||||||||||||||||||||||
评估机构 | **嘉瑞诚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公司 | ||||||||||||||||||||||||||||||||||||||||||||||||||||||||||||||||||||||||||||||||||||||||||||||||||||||||||||||||||||||||||
转让底价(元) | 199280.00 | ||||||||||||||||||||||||||||||||||||||||||||||||||||||||||||||||||||||||||||||||||||||||||||||||||||||||||||||||||||||||||
转让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009744D 经济类型:事业单位 | |||||||||||||||||||||||||||||||||||||||||||||||||||||||||||||||||||||||||||||||||||||||||||||||||||||||||||||||||||||||||
转让方承诺 | 我方****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所”)按本公告的内容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交易所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转让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银行****分行 |
特别 | 一、转让方合法持有标的物并对标的物拥有完整的处置权。 二、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应至现场仔细、认真查勘现场,评估转让资产的实际状况,并充分预估到涉及税费税率情况、闲置资产拆卸环境、拆卸难度以及拆卸后的资产状况。意向受让方自行向转让方咨询所涉税费开票情况(税种、税率等)。 三、意向受让方在申请受让前应当认真仔细阅读《资产转让合同》(详见公告附件),一旦成为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签署该合同及其附件,接受相应条款的约束,不得以标的所涉税费税率、数量、现状为由拒绝签订上述合同。 四、标的物整体转让,不分拆,须按标的物的现状整体受让。 意向受让方自行对标的酒水真伪进行辨别,受让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拖延签订《资产转让合同》。****交易所有限公司不对标的酒水真伪、状况进行任何承诺和承担相应责任。 五、受让方对转让标的的拆除及后续处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六、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付清所有款项后,方可办理标的物的交接、拆卸、切割、装运等工作,并自行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拆卸、切割交接、装运以及处置等工作过程中,如发生安全环保事故的或因受让方自身原因导致标的物发生损坏、缺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七、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或者转让方对标的物拆除交接、装运有特别要求的,受让方须自身具备或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人员拆除标的物,并将委托拆除合同和/或相关资质证书作为签署《资产转让合同》的必要附件从其规定。 八、成交后,转让方将至相关部门办理标的物的注销登记手续该批酒水出厂时间及存放年限各异,对在保存过程中因酒水本身物理化学性质而导致的重量、浓度、性状变化,需由意向受让方自行评判,转****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此不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本次公开转让的标的酒水经鉴定,与相应品牌方公开出售的同款商品细节一致,但转****交易所有限公司均不对标的酒水的真伪及因酒水本身物理化学性质而导致的重量、浓度、性状变化做任何形式的保证,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查勘标的,并在已对标的状况完全知悉的情况下做出受让决策。 以上标的物情况说明仅供参考,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包括但不限于已告知的瑕疵),****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受让方参与竞买,即表明受让方愿意按照转让标的实际状况竞买,受让方应充分考虑瑕疵风险因素及其他综合因素,慎重竞买。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按照《国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支付(详见公告附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一、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 |
标的交割 | 按照《资产转让合同》约定办理(详见公告附件)。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 |
交易 | 竞价规则 | 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www.****.com)的《e交易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 |||
现场展示 | 倪平平 025-****0316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4-09-09 09:00:00 至 2024-09-2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一、交易方式为挂牌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截止当日17:00时前,登录**产权市场网(E交易)(www.****.cn),按照《E交易竞价交易规则》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并按本公告要求将报名****交易所(E交易)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未能提供扫描件的,报名无效。 二、意向受让方须上传并提交材料: (一)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三)收购承诺函(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 (四) 转让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交易所要求报名方修改或补充资料的,****交易所发出通知之日或公告期截止之日(以时间靠后者为准)后的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将修改或补充的资料一次性重新提交,逾期不提交的,****交易所****交易所于E交易系统退回原报名资料之日)。 三、转让方设置资格条件或有其他要求的,交易所将**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进行资格审查,由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进行最终资格认定。 四、竞买人须于****交易所(E交易)系统指定的账户缴纳足额交易保证金。交易所仅接受以竞买人自身名义以转账方式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一旦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被视为已知悉转让标的情况,接受转让标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缺陷) 五、交易方式: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交易所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六、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一、保证金金额:金额20000 元,按系统提示交纳。 二、竞买人按系统提示缴纳保证金后,需自行登录所注册竞买人账号的‘我的报名’进行保证金确认缴纳,确认后缴纳状态显示为“已缴纳”的,方为有效保证金,由此产生的因保证金无效而导致无法正常参与竞买或网络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三、保证内容: (一)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 (二)《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受让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一次性****交易所指定账户。 四、处置方式: (一)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交易所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二)意向受让方若出现违反上述第三条“保证内容”相关情形的,或以不了解标的税费税率、数量、现状等情况为由推诿拖延,未在上述期限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经转让方申请,交易所有权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用于对相关方的补偿,同时转让方有权终结本项目并另行处置转让标的。 (三)其他情况下****交易所制定的《产权交易资金结算规则》(https://www.****.cn/jscq/2024-01/02/article_202********42295093.shtml)执行。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2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4-09-09 09:00:00-2024-09-24 10:00:00 | 延时竞价周期(秒) | 180 | ||
服务费 | 交易所出具成交确认书后,按《关于优化公共**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确定的收费标准向受让方收取交易服务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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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 咨询联系人 | 李女士 |
咨询电话 | 025-****3390 | |
咨询时间 | 公告挂牌期内工作日时间 | |
咨询地址 | **市**区梦都大街136号2F | |
技术支持 | 徐女士:400-****-9082,025-****5860 | |
其 他 | 传真:025-****33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