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9月9日24时
****受****委托,对2024年****公司关于******电站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比选。因递交应答文件的参选人仅有1家,根据比选文件中异常处理预案,本项目采购方式转为单一来源采购。成交候选供应商结果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年****公司关于******电站施工总承包采购项目
三、唱价时间:2024年9月6日9时30分(**时间)
四、开启地点: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
五、评审情况:谈判小组由3人组成,于2024年9月6日完成评审。成交候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等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六、成交候选供应商:
根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原则,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如下:
成交候选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7377562)
1.资格能力,符合以下内容: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成交不含税总价3747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税金33723元,成交含税总价408423元,其中分项报价:
序号 | 采购内容 | 型号及说明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 |
1 | 场站供电系统建设 | 要求使用630KVA SCB11型箱式变压器,含箱式变压器及配套建设(含高压配套、基础、围栏、避雷器、隔离刀闸等全套配套设备)含箱变、高压、接地实验内容等。 | 座 | 281000 元/座 |
2 | 高压电缆布放 | 线缆型号YJV22-8.7/15KV-3*70,入地部分套管敷设,使用Ф150碳素波纹管,含材料。 | 米 | 230 元/米 |
3 | 低压电缆布放 | 线缆型号YJV-0.4/1KV-3*95+2*50,地埋套管敷设,使用Ф150碳素波纹管,含材料。 | 米 | 395 元/米 |
4 | 充电桩基础制作 | C25混凝土,按照规范书中尺寸制作。 | 座 | 1000 元/座 |
5 | 场站接地网制作 | 要求接地电阻小于10欧姆。 | 套 | 1000 元/套 |
6 | 场站配套设施建设,含辅材 | 充电站导航标识、用电警示标识、车位划线、每个车位配置挡车器。 | 套 | 9000 元/套 |
7 | 车位划线及停车位挡车器 | 橡胶材质 | 套 | 300 元/套 |
8 | 道闸及车牌控制显示系统建设 | / | 套 | 8000 元/套 |
3.服务区域:**市**县(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3个工作日内完**装并达到交付验收条件。
5.保修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6.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名称和编号:李明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甘**B(2022)****367。
7.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
七、公示发布媒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发布。
八、公示期:2024年9月7日-2024年9月9日,共3天。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供应商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及方式:
联系人:冯琳雅(采购人)
电子邮箱:****@chinatowercom.cn
路小康(采购代理机构)
电子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com
投诉电话:0931-****201
异议提出的要求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供应商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
地址:**省**市**区**南路101号
邮编:730000
联系人:路小康、罗维友、张伟军、陈敏、冯玉平、杨本军、曹立斌、李荣
电话:0931-****201
邮箱:zhongweizhaobiao@vip.****.com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