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监理 | ||
正常 |
**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产用水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监理 | ||
标段(包)名称 | **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监理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省**县溪头镇 | ||
资金来源 |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产用水工程: | ||
招标内容 | **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产用水工程、****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441721-04-01-72850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监理 2.1.2 工程建设规模: **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产用水工程: (1)泵站工程:****小学****泵站,泵站设计规模为860m3h(泵流量Q=430m3,扬程H=80m,单泵功率185kW(两用一备));**河**桥附近****泵站,泵站设计规模为860m3(泵流量Q=430m3,扬程H=80m,单泵功率185kW(两用一备))。 (2)供水管道工程:****泵站出口沿省道S278敷设DN600的PE管****泵站,长度13km,****泵站出口沿省道S278和**旅游公路敷设DN600的PE管至项目用水接驳点(**厂区门口),长度约12km,管道总长度为25km。 (3)电气工程:取水泵站用电按三级负荷考虑,本工程采用市政10kV电源供电,电源取自县电。 ****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 (1)在**河大****泵站及一水陂,从**河取水,设计规模1600m3/h,扬程H=75m,单泵功率250kW(两用一备),取水泵站出水口接DN600PE管,沿省道S278铺设至项目灌区,长5.9km。预留供水管道DN600PE****水库。主要供水管道DN600PE管上有两支管,也为一期建设内容,****水库灌区、****水库灌区。****水库灌区支管供水管道DN500PE管长1.7km,****水库灌区支管供水管道DN500PE管长3.6km。 (2****水库****泵站,设计规模1600m3/h,扬程H=75m,单泵功率250kW(两用一备),出口接PE600管道,长3.6km,作为溪头镇灌溉备用水源,用于枯水期补充六围灌区、罗聘坑灌区及周边耕地灌溉用水。 (3****水库灌区新增的滑桥河取水点,作为突发情况下备用水源点,****泵站及一水陂,设计规模1100m3/h,扬程H=75m,单泵功率250kW(一用一备),泵站出水口接DN500PE管,沿村道铺设至项目灌区,总长2.4km。 (4)**县溪头镇**河、新迳水库、****水库灌区、****水库灌区沿线供水管道总长17.2km,其中DN600PE管长9.5km,DN500PE管长7.7km。 (5)配****泵站用电要求,在泵站区内设置10kV变压设备,并连接**县电网。 注:发包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建设内容,最终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2.1.3 工程建设地点:**省**县溪头镇。 2.1.4 工程概算: (1)**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产用水工程:项目总投资额约1.23亿元,其中,**工程费约0.9亿元; (2)****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项目总投资额约1.1亿元,其中,**工程费约0.83亿元; 2.2 招标范围 2.2.1 监理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 2.2.2 监理范围: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合同约定,为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实施阶段、交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提供施工监理、施工安全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制、安全、质量、进度、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原材料抽检旁站、组织协调、工程变更等相关监理服务,以及为项目施工过程各阶段工作的衔接提供其他管理咨询服务,包括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协助管理机械设备和竣工验收移交及工程资料归档,配合审计、巡察的监督监察工作等。 2.3 监理服务期限: **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产用水工程计划工期暂定为10个月;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并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备案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计划工期暂定为7个月;具体开工日期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并以监理工程师发出的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算起,以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备案的日期作为实际竣工日。 2.3.1监理服务期自受托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参加由委托人组织的第一次进场动员会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且办妥竣工结算(此处指终审部门的竣工结算)止,包括本合同工程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工程收尾期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 2.3.2监理服务期内,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阶段监理人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工程师、专业监理人员、资料员、报建协调人员须在工程现场开展监理服务工作;工程收尾阶段资料员须在工程现场或委托人指定场所开展工程收尾相关监理服务工作。 2.4 监理服务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237.68万元(其中,**省**县溪头镇**岭**大岭山矿段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生产用水工程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22.88万元,****水库、****水库灌区水源补偿项目监理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14.8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按《水利部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有关工作的公告》(中华人民**国水利部公告2021年第9号)的要求,投标人应按规定办理资质证书延期或换发的相关手续,资质证书有效期按《水利部关于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延期的公告》(中华人民**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执行,资质电子证书按《水利部关于实行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和甲级质量检测单位资质电子证书的公告》(中华人民**国水利部公告2022年第9号)执行。 3.2 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同时具备: (1)水利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执业单位为本投标单位,证书在有效期内; (2)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②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商行****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④资格审查前,投****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登记,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息库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企业信息库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 ⑤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资****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时间,下同),****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cn)(下文中所有“交易平台”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均指此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发布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4.3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上投标登记方式进行投标登记,不接受现场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登记之前,投标人应查询****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的信息登记的状态,确保一切信息都是真实的、在有效期内的,以免出现相关信息不能被使用。上述情况有可能导致投标信息****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招投标操作****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投标登记时间:2024年9月7日00时00分至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4.4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5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的规定: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9时15分至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 递交地点:****公司****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电子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5.3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5.5开标时间:2024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公司****交易中心)第08开标室。 5.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文件评审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资审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om)和**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cn/#/index)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织篢镇大唐盛视写字楼六楼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662-****582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大道159****商贸大厦西塔7楼C单元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5800-813 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市**县织篢镇大唐盛视写字楼六楼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0662-****582 招标监督机构:**** 监督电话:0662-****582 联系地址:**市**县织篢镇大唐盛视写字楼六楼 招标人:**** 招标代理:**** 2024年9月7日 | ||
工期(交货期) | 300 | ||
最高投标限价(元) |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正文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公司****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09-07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9 09:30: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9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公司****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n) |
开标方式 | 网上开标 | 开标时间、地点 | 开标时间:2024-09-29 09:30:00 开标地点:****中心第08开标室 |
公告发布媒介 | **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
招标人 | **** | 办公地址 | **市**县织篢镇大唐盛视写字楼六楼 |
招标人联系人 | 孙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2-****582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办公地址 | **省**市**区**大道西159****商贸大厦西塔7C单元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020-****5800-813 |
招标监督机构 | **** | 联系电话 | 0662-****582 |
发布责任人 | 林命创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