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市昭亭中路20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区敬亭路银城小区8幢4号 | |
项目名称 | 2024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牵头人)、****集团有限公司(成员) |
地址:****办事处银桥湾小区6幢1001室、******广场22#8楼 | |
投标报价:****3800.00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01分 | |
项目负责人:阮尔潮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234****61734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1.**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陵阳镇及张奎专业大户I标段 2.2023年**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北部片区项目 | |
其他: 企业奖项:宣****泵站-凤联站建设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2023年**县南坪镇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改造提升项目(任集村)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省**市****花园1号楼 | |
投标报价:****9234.59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4.15分 | |
项目负责人:甘良龙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皖134********0284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投标资格业绩:2023年度**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第二批)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1.**市乡村**土地托管一期项目-2023年**市汉涧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3年**市高标准农田七标段) 2.**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
其他: 企业奖项:**龟山-槐林段沿湖防洪及生态修复工程**河**闸站枢纽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省优质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一标段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市**路70号 | |
投标报价:****7599.77元 | |
工期:18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3.66分 | |
项目负责人:王玉梅 | |
相关证书名称: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证书编号:鲁137********0450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投标资格业绩:2022年**县9.9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田间土建工程) | |
企业业绩:/ | |
项目负责人业绩:**县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4标古埠镇邱家村、枫塘村等村片区 | |
其他: 企业奖项:**省莱****水库雨洪**调配工程荣获2023年度“**省建设工程**杯奖” 技术负责人业绩:**县2019年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4标古埠镇邱家村、枫塘村等村片区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6日-2024年9月9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180****4385,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左工,联系电话:135****0473。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区****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70。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审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中标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