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经济开发区琴溪路88号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镇稼祥南路(绿宝商业街)302、304号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期)EPC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9月6日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联合体牵头单位)、**中油****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省**市高新区大别山路****科技园长河经济城E8375室(联合体牵头单位)、**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51****中心7座19A01-03(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6309.00元 | |
工期: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43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艳山;设计项目负责人:杨全甫 | |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15451;DF****00147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1、******综合保税区5.9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百思特10.174MW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 | |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市**区**大道4872****中心A6幢908(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新区**大道4872****中心A6幢901-904.908(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5867.00元 | |
工期: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07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陈新;设计项目负责人:刘健波 | |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234****05324;DF****0024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福斯特(**)新材料12MW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 2、**县旭众屋顶11.478MWp分布式光伏项目。 | |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联合体牵头单位)、****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 |
地址:**市新阳路东段9号(联合体牵头单位)、**省**市**区麒龙国际会展A-1区一期D1栋23层23-23号(联合体成员单位) | |
投标报价:****8105.80元 | |
工期:5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96分 | |
施工项目负责人:李杰;设计项目负责人:梁晶 | |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 |
证书编号:皖134********01903;DG****01213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设计乙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 | |
设计项目负责人业绩: 1、**县6MWp农村分布式光伏项目; 2、中深科技创新产业园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 | |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泰合****公司投标文件中施工负责人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已失效,主要资格条件评审不通过,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9月8日至2024年9月10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招标人联系人:卜先生,联系电话:0563-****039,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工,联系电话:0563-****626/195****8067。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建设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549。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