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激光能量平台(铥激光)采购项目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总院激光能量平台(铥激光)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四)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三、功能和技术参数及配置、四、必备商务条款 对应的要求更正 | 对应指标,提供有效佐证材料,否则视为不符要求 | 对应指标,详细说明,否则视为不符要求 |
2 | 第三部分 招标项目范围及要求——(四)技术需求及商务要求——五、其他 对应的要求更正 | 对应提供有效材料 | 对应指标,详细说明,否则视为不符要求 |
3 |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2.1商务技术分(70分)——3业绩案例 相应内容更正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同类案例,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每个案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 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所投产品案例,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1每个案例提供合同和验收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产品为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首台套产品,自纳入《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已具备相应销售业绩,业绩分为满分。 |
4 | 第五部分 评标方法及标准——2.1商务技术分(70分)——5技术服务能力 相应内容更正 | 根据投标人技术服务力量进行评价,综合投标人所具备的技术人员数量、职称、接受原厂培训情况、所****医院情况等方面打分;0-4分。 | 根据投标人技术服务力量进行评价,综合投标人所具备的技术人员数量、接受原厂培训情况、所****医院情况等方面打分;0-4分。 |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0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越**中兴北路56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韩晓光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9026
质疑联系人:王伟炳
质疑联系方式:0575-****88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越****路800****中心8幢二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毕龙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0****5458
质疑联系人:柯翔郎
质疑联系方式:182****5010
3.****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地 址:**市越**凤**路151号
传 真:/
监督投诉电话:0575-****9697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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