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久奇(抚顺)药业有限公司200吨/年甘磷酸胆碱原料药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2********1725041 | 建设单位法人:张海军 |
龙振宇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中国 |
**省**市**区同益南路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200吨/年甘磷酸胆碱原料药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7-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兽用药品制造;生物药品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同益南路9号 |
经度:124.02507 纬度: 41.8127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28 |
抚环审〔2022〕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8-0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00 |
408 | 运营单位名称:**** |
912********1725041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蓝江节能****公司 |
****0411MA11D9NT9W | 验收监测单位:**市****公司 |
****0113MA0P51958J | 竣工时间:2024-05-03 |
2024-05-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5-20 |
2024-08-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9-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ep-home.cn/thread-22514-1-1.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甘磷酸胆碱原料药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甘磷酸胆碱原料药生产装置建设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200吨/年甘磷酸胆碱原料药 | 实际建设情况:200吨/年甘磷酸胆碱原料药 |
未建设原料药GMP制粒车间,GMP制粒产能由原料药GMP精烘包装车间完成,建设规模未发生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间歇式生产,多聚磷酸和氯化胆碱经酯化反应得到磷酸胆碱,然后与R-3-1,2-丙二醇、氢氧化钠经酯化反应得到甘磷酸胆碱粗品;通过对甘磷酸胆碱粗品溶解、析晶、洗涤、烘干等工序生产L-α-甘磷酸胆碱;将L-α-甘磷酸胆碱和二氧化硫、磷酸氢钙按比例进行混配,生产L-α-甘磷酸胆碱50%粉末;将L-α-甘磷酸胆碱和纯化水按比例进行混配,生产L-α-甘磷酸胆碱85%水溶液。 | 实际建设情况:间歇式生产,多聚磷酸和氯化胆碱经酯化反应得到磷酸胆碱,然后与R-3-1,2-丙二醇、氢氧化钠经酯化反应得到甘磷酸胆碱粗品;通过对甘磷酸胆碱粗品溶解、析晶、洗涤、烘干等工序生产L-α-甘磷酸胆碱;将L-α-甘磷酸胆碱和二氧化硫、磷酸氢钙按比例进行混配,生产L-α-甘磷酸胆碱50%粉末;将L-α-甘磷酸胆碱和纯化水按比例进行混配,生产L-α-甘磷酸胆碱85%水溶液。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治理设施 (1)103车间废气经**二级碱液吸收系统+1#冷凝装置+1#活性炭吸附装置+3#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塔+P1#20m高排气筒(依托现有101车间P1#20m排气筒排放以下同); (2)102车间排放的废气经微负压+2#冷凝装置+2#活性炭吸附装置+3#活性炭吸附装置+二级中效过滤器+水喷淋塔+P1#20m高排气筒; (3)105车间废气经车间微负压+二级中效过滤器+P1#20m高排气筒; (4)将罐区储罐废气连接至3#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再通过P1#20m高排气筒排放。(以新带老措施); (5****处理站废气,拆除现有P2#排气筒,废气依托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再经**3#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塔处理,依托现有101车间P1#20m排气筒排放; (6)危险废物暂存库废气经微负压+3#活性炭吸附装置+水喷淋塔+P1#20m排气筒。 2、废水治理措施 ****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 3、固废治理 危险废物暂存处1处,30m2,位于甲类库房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1处,10m2,位于厂区东侧库房内(**)。 4、风险防范措施 对现有一座事故池进行改造,由800m3扩建至920m3 (利旧改造)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治理设施 **一套工艺为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丝网空冷过滤器+主风机+活性炭颗粒三罐二级吸附(脱附)的甘磷酸胆碱工艺废气处理装置,**20米高排气筒(P#3 DA006)位于102车间东侧,安装VOCs在线监测装置。将101车间废气引入本治理设施,取消原有101车间废气排气筒。 102车间一层洁净车间内L-α-甘磷酸胆碱成品生产工艺废气(离心机、干燥器)由缓冲罐、真空泵经管线进入甘磷酸胆碱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由**20米高排气筒(P#3 DA006)排放;洁净车间空调通风换气因为风量较大并且为洁净空气,不并入甘磷酸胆碱工艺废气处理装置。L-α-甘磷酸胆碱50%生产线取消了破碎机和筛分机,无有组织粉尘排放,因此排气筒(P#3 DA006)无颗粒物排放。 ****处理站20米高的废气排气筒P2#(DA003)。****处理站的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升级为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废气就近依托此废气处理装置。 2、废水治理措施 ****处理站处理项目废水。 3、固废治理 项目釜残和冷凝液全部回用于生产,符合“减量化、**化和无害化”要求。 **一座危险废物暂存库,原有二处危险废物暂存间弃用。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处1处,10m2,位于厂区东侧库房内(**)。 4、风险防范措施 对现有事故池进行改造,容积由800m3扩建至920m3。 5、水在线监测设施 废水总排口新增一台废水总磷在线监测仪。 |
因为装置排放的污染物不同,****处理站20米高的废气排气筒P2#(DA003),并增加一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污水处理站和危险废物贮存库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可达标排放;**甘磷酸胆碱工艺废气处理装置中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三罐二级吸附工艺,设备自带活性炭脱附再生设施,能够保证活性炭吸附效率,减少废活性炭产生;洁净车间内产生工艺废气的工序均为密闭装置,工艺废气采用真空泵负压收集通过管道进入甘磷酸胆碱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洁净车间空调通风换气为洁净空气直排(排向环境前设过滤器,此过滤器非环保设施,是为了防止风倒灌新风影响洁净车间环境)不进入甘磷酸胆碱工艺废气处理装置符合环保要求;**一座危险废物贮存库,废弃原来二座危险废物暂存间,有利于管理并降低了环境风险。项目釜残和冷凝液全部回用于生产,符合“减量化、**化和无害化”要求。以上环保设施的变化未导致新增污染物种类和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公用工程房 1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319.2m2,建筑面积为319.2m2,内设空压机、制氮机和换热器(**) 2、更衣室 2层,框架结构,占地面积256m2,建筑面积为512m2(**) | 实际建设情况:1、公用工程房 公用工程房未建设,空压机、制氮机和换热器依托现有工程 2、更衣室 位于守卫边上的更衣间未建设,将原有变电间基础上加高一层做为更衣室 |
未建设的公用工程房和变电间加高一层做为更衣间,不影响项目建设性质、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总量等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1.6737 | 1.1235 | 4.5 | 1.6737 | 0 | 1.124 | -0.55 | |
1.88 | 1.85 | 4.607 | 1.88 | 0 | 1.85 | -0.03 | |
0.04 | 0.051 | 0.674 | 0.04 | 0 | 0.051 | 0.011 | |
0 | 0.007 | 0.225 | 0 | 0 | 0.007 | 0.007 | |
0 | 0.123 | 2.25 | 0 | 0 | 0.123 | 0.123 | |
2880 | 2042.64 | 4320 | 2880 | 0 | 2042.64 | -837.3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728 | 1.4511 | 2.8392 | 1.728 | 0 | 1.451 | -0.27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污水处理站 | pH、动植物油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6-1996),CODcr、BOD5、氨氮、悬浮物、动植物油、磷酸盐(以P计)、石油类及甲醇执行《**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 | 处理规模为150m/d,采用气浮+UASB(厌氧反应器 )+接触氧化等污水处理工艺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采用叠螺式污泥脱水机对污泥进行脱水。(依托现有)新增一台总磷水质自动监测仪。 | pH为7.64-7.84、CODcr为21-165mg/L、BOD5为5.1-40.0mg/L、NH3-N为1.65-4.57mg/L、SS为11-35 mg/L、总磷为0.52-0.59mg/L、总氮为5.96-10.9mg/L、总氮为5.96-10.9mg/L、甲醇为0.2mg/L(L)、氯化物为13-27mg/L、石油类为0.39-7.3mg/L。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工艺废气有组织排放治理设施 | HCl、非甲烷总烃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甲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20米排气筒)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工艺废气处理设施,由一级碱洗+一级水洗+丝网空冷过滤器+活性炭三罐二级吸附脱附装置组成。**20米高排气筒(P#3 DA006),安装VOCs在线监测装置。 | 非甲烷总烃浓度为37.0-39.2mg/m3,氯化氢浓度为19.6-20.2mg/m3,甲醇的浓度为20-24mg/m3。 | |
2 | 污水处理站、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处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氨和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排放限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排气筒高度20米(P2# DA003) | 非甲烷总烃浓度为29.5-31.7mg/m3、氨浓度为9.96-11.4 mg/m3 、硫化氢浓度为2.49-2.68 mg/m3 | |
3 | 无组织排放 | 厂界HCl无组织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4企业厂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氨和硫化氢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厂区内污染物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C.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 | 生产装置区所有反应釜、蒸馏釜和离心机等装置均为全程密闭,液体物料采取管道输送、采用流量计精确计量,分离装置均采用密闭式并使用尾气回收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进行了全封闭处理,废气进行收集并处理。 |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最高浓度为1.28mg/m3、甲醇的最高浓度为2 mg/m3(L) ,氨的最高浓度为0.11 mg/m3、硫化氢的最高浓度为0.009 mg/m3、臭气浓度的最高浓度为18,氯化氢的最高浓度为0.16 mg/m3;厂内项目边界无组织污染物非甲烷总烃是最高浓度为1.73mg/m3。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采取钢筋混凝土基础和建筑隔声等措施 | 厂界噪声的昼间噪声值为52-54dB(A),夜间的噪声值为41-43dB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仓库存放区设置围堰,物料储存罐区除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的要求设置防火堤;输送污水压力管道采用地上敷设,重力收集管道采用埋地敷设;建立了三级防控系统,可将污染区防渗区域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进行收集,集中****处理站处理;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 | 分区防渗;仓库存放区设置围堰,物料储存罐区除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和《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的要求设置防火堤;输送污水压力管道采用地上敷设,重力收集管道采用埋地敷设;建立了三级防控系统,可将污染区防渗区域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进行收集,集中****处理站处理;设置了地下水监测井。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釜残、废活性炭、滤渣、废冷凝液、废机油、污泥、废包装材料属于危险废物,存于厂区危险废物暂存处,定期交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中效过滤器收集的颗粒物作为外卖处理;纯水制备工序产生的废料(活性炭、石英砂、反渗透****填埋场填埋处理。 危险废物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危险废物的贮存。 | 本着“减量化、**化和无害化”原则,项目产生的釜残及冷凝液回用于生产。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L-α-甘磷酸胆碱粗品制备中脱色工艺产生的废活性炭、过滤工艺过滤出来的机械杂质,L-α-甘磷酸胆碱制备中过滤工艺产生的除菌过滤器滤芯,污水处理站污泥,库房废包装袋(包装化学品)及废包装桶、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设备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废包装袋、生活垃圾等一般固体废物。在厂区西北侧的甲类仓库西北角,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设置一座危废贮存库。危废贮存库建筑面积30m2。用于暂存生产中产生的危险废物。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对对现有一座事故池进行改造,其有效容积由800m3 扩建至 920m3。 采取三级风险防控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备案,备案号:210403-2024-021-H,建设了完善三级风险防范控制措施;事故池由800m3扩建为920m3。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处理站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处理站处理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