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阳县文物所竞争性磋商寿阳县东郭义清微观保护修缮工程(二期)、张韩河烈士碑亭保护修缮工程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东郭义清微观保护修缮工程(二期)、张韩河烈士碑亭保护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1 | **** | **市**区**路308号98号楼3单元102号 | 报价:912074(元) | 95.0 |
2 | **朝****公司 | **省**市**县侯郭村东 | 报价:266600(元) | 88.67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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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采购包1 | **县东郭义清微观保护修缮工程(二期)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1年内 | 闫保全 | 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 |
2 | 采购包2 | 张韩河烈士碑亭保护修缮工程 | 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 | 成绍鸿 |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俊,郑志录,郝晓军(第1、2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2002]1980号文件、国家发改委价格[2003]857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以成交金额为基数计取,按收费标准的80%收取,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采购代理服务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9429.392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县
联系方式:0354-****7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迎宾街216****中心
联系方式:134****74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郝玲秀
电 话:134****7477
1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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