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毓秀公司2024年度绿化零星维修等劳务项目(秋冬季)
2、预算金额:约55万元。
3、最高限价=****公司2024年度绿化零星维修等劳务项目(秋冬季))*[1-22%(下浮率)],投标人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即报价下浮率不得低于 22%);否则按无效标处理。(注:本项目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得小于 22%(即所报下浮率必须≥22%,百分数后小数点保留两位。以下浮率报价最高中标。)
4、招标范围:****公司2024年度绿化零星维修等劳务项目(秋冬季),服务范围包括乔木起挖、运输(城内5公里)、修剪、栽植(人工搭支撑)出垃圾、养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各项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说明。
5、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或绿化施工等相关经营范围;
2、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⑤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⑥被**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⑦被**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⑧被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3、****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2条信誉要求①-⑧项情形之一的, 接受其参加本项目投标。(按照附件 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 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单位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中标后需要能够提供开票苗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免税发票。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9月9日 至 2024年9月13日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9月 13 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园林所四楼****政务中心1号楼4楼园林所会议室)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襄河****检测中心大楼3楼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襄河镇大吴路庄曹新村B2-2幢401号商铺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工、魏工
电 话:0550-****922、151****07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