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分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分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4-09-09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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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办公机械设备5000台,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1000台,公路休闲车50万辆,公路休闲车车把手、底板、车架、零部件1200万套,电动自行车车架及配件50万套,滑板车底板及配件150万套生产线项目 | **市**区万市镇万市村花家 | **** | ****拟在**市**区万市镇万市村花家实施年产办公机械设备5000台,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1000台,公路休闲车50万辆,公路休闲车车把手、底板、车架、零部件1200万套,电动自行车车架及配件50万套,滑板车底板及配件150万套**项目。项目租用陈******服务中心转让而来)现有厂房1663.69平方米,投产后可年产办公机械设备5000台,建筑工程用机械设备1000台,公路休闲车50万辆,公路休闲车车把手、底板、车架、零部件1200万套,电动自行车车架及配件50万套,滑板车底板及配件150万套。目前该项目已在杭****信息化局备案,备案号2204-330111-07-02-170349。 | 无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废气:抛丸粉尘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处理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不低于15m; 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净化处理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 喷漆废气经收集后由吸附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压铸废气经收集后再经水喷淋+湿式静电除尘处理沿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 注塑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天然气燃烧废气15米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处理达到纳管****处理厂。 噪声:基础减震、隔声门窗。 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外卖综合利用;危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4日(5日)。
联 系 人:****环境局
联系电话:****5731 传真:****5729
****纪检组监督电话:****9194
通讯地址:**市**区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三楼社会事务综合受理 区K1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