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普仁医院增加编制床位项目
****增加编制床位项目
建设地点:**市东**崇文门外大街100号
公示时间:2024-09-09至2024-09-13
受理时间:2024-09-02
项目概况:****医院为了能在东**卫生健康服务的体系中起到支撑作用,****中心建设,****医院各科室及设施的实际运行负荷情况,在不增加其他科室及功能的情况下,****卫生健康委员会申请并通过了增加编制床位,****医院内部布局并更新环保治理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废气:1****处理站,处理污水全部在密闭池体和管路内运行,无开放水面(好氧工艺采用机械曝气),产生的恶臭气体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的15m排气筒(DA003)排放;新增食堂废气分别经两套现有的复合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2根现有的8m高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废水:新增医疗废水经隔油池或化粪池预****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集团****公司****处理厂。噪声:新增****处理站及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地下隔声等降噪措施。固体废物:新增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分类收集定点存放,由当地环卫进行清运;新增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弃外包装,收集后外售;新增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栅渣污泥、废活性炭,****医院现有医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栅渣污泥和废活性炭定期清掏或更换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不在医院内暂存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无
联系人:陈雄博
联系电话:010-****8125
环评单位名称:******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005
邮寄地址:**市东**东四六条甲17号
传真电话:****366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1********80989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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