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餐饮供应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食堂餐饮供应项目 | ||
品目 | 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09日 10:2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02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09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郝慧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1722-8015 | ||
采购单位 | ****(机关)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区**街道红枫街2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9****6125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郝慧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食堂餐饮供应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09-02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第三章价格分的评分内容及方法更正为: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小数点保留两位):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后报价)×10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内容调整。
详见更正版竞争性磋商文件。
更正日期:2024-09-06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市**区**南街47号
联系人:朱博
联系电话:199****61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路12号绿地云都会大厦2幢703室(**地铁2号线4号线金马路站上盖建筑)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25-****1722-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敏
电话:025-****1722-8015
无
附件:****中心食堂餐饮供应项目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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