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改造(安装智慧烟感探测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改造(安装智慧烟感探测器)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27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改造(安装智慧烟感探测器)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58,35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改造(安装智慧烟感探测器)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58,35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消防设备 | **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改造(安装智慧烟感探测器) | 1(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658,350.00 | 658,35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80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如分公司或分支机构参与****公司或上级机构出具的合法授权书(有效范围、有效时间内出具的授权书,多层授权关系证明文件须明****公司公章),****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或分****公司或上级机构的财务状况、人员信息、公司资质等资料;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原件。[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要求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改造(安装智慧烟感探****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县“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条件改造(安装智慧烟感探测器)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或全部内容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据留存);
3.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按投标文件第一册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3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发票或收据凭证复印件);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 9 月 7 日至2024年 9 月 13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 9 月 27 日 9 点 00 分(**时间,08:3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市**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以下要求的资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
4、本项目类型:货物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省**市**县水寨大道北4号
联系方式: 0753-****8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区客都大道东汇城写字楼D2栋6楼613号
联系方式: 0753-****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廖工
电 话: 0753-****206
附件: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