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施工
答疑澄清的通知
各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学校海绵化改造建设项目施工”项目招标文件作以下澄清: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工程量清单总价子目评标办法)的“无效标条件”,现修改为:
B1.开标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记录,****委员会对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 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后上传的;
2.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
3. 上传投标文件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未发出上传回执凭证,投标人未收到回执凭证的;
4. 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三个特征码异常一致的,或出现计价软件加密锁号和另外两个及以上特征码异常一致的;
6.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合价、分部分项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超过已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及其他相应价格的。
B2. 评标无效标条件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 企业信誉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 未在电子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法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的;
3. ****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5. 当投标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重大变化时,其在投标文件中更新的资料,未能通过资格评审的(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
6. 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与通过资格预审申报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不一致的(因特殊情况,经招标人同意已提交****委员会评审合格的除外)。
7. 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外(措施项目除外)多报项目的;
8. 投标人填写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与招标人提供不一致的;
9. 投标人修改招标人工程量清单中所列价格(包括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等)的;
10. 投标文件对本招标文件需承诺内容未作出承诺的;
11. 在施工组织设计和项目管理机构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未能通过此项评审的;
12.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以低于工程成本报价竞标的;
13.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14. 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15. 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的。
备注:1.未在此处集中表述的,评标委员会不得作为界定无效标的依据;
2.列入无效标条款的,必须是影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条款;
3. 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文件的原因,应向投标人公开。
原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均不变。
请各投标人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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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
文件预览:
答疑澄清公告.pdf
202********8368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