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委托单位:****
发布时间:2024-09-09
截止时间:2024-09-18
本招标项目****公司炼焦部焦化监测监控设施改造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公司炼焦部焦化监测监控设施改造项目**
2.3招标范围及图纸:详见附件。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近三年同类业绩( 1 )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不接受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资格,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相关业绩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包括但不限于联合体主办人及各成员资质、业绩、分工、承担责任等)。3.****公司级、本项目采购组织的限期整改、灰名单、黑名单企业参与本次投标。4.同一出资人(股东)或出资人(股东)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参与投标,投标文件无效。5.投标方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或提供的相关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证明不满足招标要求,投标文件无效。6.投标方必须确保提供的所有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资金、资质、业绩等)合法、真实、有效,否则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7.通过国家应急部网站查询,****集团内与本项目同类的作业项目中发生过工亡事故的,投标无效。8.定标前评审特种作业人员资格材料:拟中标单位在定标前向项目采购委托人提供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质证明资料,项目采购委托人审核合格后,在定标意见中明确审核结果并进入定标审批流程。9.所有商务报价必须提供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的工程造价明细(预算),如不提供工程造价明细(预算),评标委员会有权对其报价进行否决。10.工期考核:项目执行过程中,对经招标人审批的网络计划中关键节点实行动态考核。因投标人原因致使工程关键节点拖期,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收取违约金,每拖期一天收取合同总额(1%)的违约金,累计最高不超过合同总额的( 5% )各节点不重复计算。11.材料采购规定:由投标人采购的材料需经招标人确认,但不能免除投标人的责任。投标人如违反上述约定,由此出现的后果均属于投标人违约,并由其承担全责,投标人对采购材料质量负责。12.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或副本)扫描件;(2)税务登记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副本)扫描件(三证合一的除外);(4)安全生产许可证;(5)投标单位现场施工人员须身体健康,满足所从事岗位的上岗要求,从事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件,特种作业各工种保底人数要求如下:电焊工(4 )人、电工( 6 )人、指吊工(1)人。项目委托人和项目所属单位,分别在定标前和开工前审核符合性。(6)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13.业绩要求:近三年同类业绩( 1 )份(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9日11时30分至2024年09月18日13时00分(**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18日13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和电子CA数字证书(标证通APP)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cn、https://www.、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招标人: | 招标公司: |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联系人: | ||
电话: | 电话: |
****公司的相关工作要求,重拳惩治贸易、招采领域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特向广大供应商以及**伙伴们公布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公司****公司职工存在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泄露招投标信息等行为,请及时与专项整治工作组联系。
整治工作举报电话:0412-****866
受理电话时间:工作日8: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