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项目合同变更征求意见公示
依据《****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拟对**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项目合同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大众征求意见: |
采购项目名称:**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 合同金额(元):****182.00 中标供应商:**** |
变更内容描述:(包括变更事项、变更金额、原合同要求等) 一、合同服务期间,甲方租赁乙方物联感知服务,原合同第2款第3条工作质量要求(1)投产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辖区354个集中投放点安装RFID读卡器和厨余垃圾收集桶配置RFID标签,完成视频监控设备和AI设备配置,全部设备接入**区生活垃圾全过程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平台,并由乙方提请甲方组织初验。初验通过后进入试运行期,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由乙方提请甲方组织终验,终验通过后进入正式运营服务期。”现甲乙双方明确,在终验通过后进入正式运营服务期起开始计算服务费。即原合同第九条新增第4条款“3个月试运行期结束后由乙方提请甲方组织终验,终验通过后进入正式运营服务期起开始计算服务费用”。 |
变更的理由及相关说明: 甲方与乙方于2023年3月27日签订了《**街道垃圾分类物联感知系统建设服务项目合同》,合同履行期限为2023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6日。 |
征求意见期限:从2024年09月04日至2024年09月11日(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采购人:**** 地址:丽山路51号 传真: 合同备案机构:****财政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2017号劳动大厦9楼 联系电话:0755-****3731 |
备注: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至期满之日止以实名书面方式(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将意见反馈至采购人和深****保障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