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县观音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观音镇五瓦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09-09
项目名称 | **县观音镇2025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观音镇五瓦路水毁道路修复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观音镇八角庙村、桃树湾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444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王海燕 |
联系人 | 崔华平 | 联系电话 | 134****5566 |
项目投资(万元) | 300 | 环保投资(万元) | 9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31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修复水毁路肩挡墙4400立方米,修复水毁路面420平方米;**八角庙村至桃树湾村白坟河坝道路C25浅碟式排水沟12公里,宽0.4米;**管涵2处共12米,**盖板涵1处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废气 | 其他措施: 建设期间要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减轻场地平整和砼配制过程中产生的无组织粉尘排放,及时洒水抑尘;落实专人做好施工现场周边的清扫保洁工作,周边的道路应当保持清洁。合理设置堆料场,水泥、石灰、沙石等建筑材料必须在堆料场内集中堆放,堆料场外围必须修建防风挡墙,顶部应进行遮盖处理;各类物料的搅拌、粉碎、筛分等作业,必须在封闭场所内进行,防止粉尘、噪声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在进行土方开挖等作业时,必须采取喷水防尘措施,并对项目施工现场内的道路进行硬化或压实处理,定时洒水,防治扬尘污染。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建设期间产生的建筑施工废水应集中收集,经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含油量、悬浮物高的建筑废水必须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水泥砂浆、石灰浆废液必须集中沉淀处理,待干燥固化后与固体废物一并处置。营运期间产生的生活废水必须集中收集,排入化粪池进行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不外排。 | ||
固废 | 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对废弃渣土进行回填利用;确需外运的按要求及时清运到指定区域进行集中堆放,妥善处置不随意倾倒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清运,交由环卫机构进行处置。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期间采取封闭措施进行降噪处理与合**排作业时间,不在夜间22点至凌晨6点之间的时段进行建筑施工作业,防止建筑工噪声扰民。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项目建设的生态影响主要为施工过程地基开挖、平整场地等活动产生水土流失。 | ||
承诺:**** 王海燕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王海燕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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