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荡堤防达标和岸线生态修复(三期)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063955M | 建设单位法人:胡志华 |
黄晓冬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区盈顺路1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元荡堤防达标和岸线生态修复(三期)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27-防洪除涝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610-N7610-防洪除涝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市**区 |
经度: 纬度: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4-25 |
青环保许管〔2023〕4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9329.31 |
39329.31 | 运营单位名称:**** |
123********063955M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励拓安答(**)****公司 |
****0115MA1H7NRE1J | 验收监测单位:**** |
****0110MABXM1NN4C | 竣工时间:2023-11-20 |
2023-11-20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17 |
2024-07-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e2.****.cn:8081/jsp/view/hjxxgk/jsxmhp_index.jsp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工程实施元荡沿湖约3.1公里岸线15米范围内堤防达标、岸线贯通、景观绿化及支河整治、口门建设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整治堤防护岸8909米,其中临湖护岸4524米,支河护岸2370米和岛屿护岸2015米;(2)**防汛道路2.26万平方米、7960米,其中4-6米宽骑行道4940米,2-4米宽漫步道3020米;(3)**临湖桥梁9座,分别为同辉桥、长青桥、度月桥、赤枫桥、幻梦桥、沁梅桥、映花桥、玉带桥和芳虹桥;(4)**水闸2座,其中新姚簖江水闸净宽30米、涵闸净宽3米;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实施元荡沿湖约3.1公里岸线15米范围内堤防达标、岸线贯通、景观绿化及支河整治、口门建设等。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整治堤防护岸8942米,其中临湖护岸4524米,支河护岸2370米和岛屿护岸2048米;(2)**防汛道路2.93万平方米、7960米,其中4-6米宽骑行道4588米,2-4米宽漫步道3372米;(3)**临湖桥梁9座,分别为同辉桥、长青桥、度月桥、赤枫桥、幻梦桥、沁梅桥、映花桥、玉带桥和芳虹桥; |
由于环评阶段设计方案尚未完全深化,施工阶段工程已结合最新的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完善,故本工程建设内容较环评阶段稍有变化,工程整治堤防护岸工程增加了岛屿护岸33m。工程护岸A型断面增加60m。取消了水闸及涵闸。**防汛道路总长度不变,面积增加0.67万m2。其中其中4~6m宽骑行道减少352m,2~4m宽漫步道增加352m。 整治支河增加685m,其中现状保留530m。增加湖区清淤土方1.19m万m3。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湖泊疏浚施工: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定位挖泥船,利用挖泥船清理水下淤泥,开挖的疏浚淤泥利用抛石运输船直接抛投至水生态修复区域内,用于近岸50~100m范围水下地形重塑。 (2)护岸工程施工:根据临湖横断面,采用挖掘机和人工结合的方式进行分段、分层开挖,机械开挖为主,人工辅助修坡,开挖土方部分直接装袋,用作施工临时围堰填筑,表层腐殖土另行收集堆放,待后期绿化回覆时使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修筑围堰,用水泵抽干河水,使用打桩机,采用外购桩基进行护岸地基处理,采用外购成品商品混凝土,振捣器振捣密实,现场进行浇注后养护,然后将外购砌块吊装至挡墙指定位置,人工辅助进行安装;使用打桩机将外购成品进行沉桩作业,人工辅助进行定位,人工进行坡面及河床整平、开沟槽、切割机铺设、搭接、覆土等水工保护毯的施工。回填土前清理底部积水、杂物等,对地基层和混凝土强度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土方回填,按要求分层夯实回填土,回填土利用开挖时的预留土,施工完成后,对基坑冲水,水位平衡后进行围堰拆除。 (3)桥梁工程施工:桥梁基础施工时均采用钻孔灌注桩,在施工时,用经纬仪、水准仪建立基准点和临时水准点,并建立明显保护标志,测出桩位轴线及桩位点、标高,起吊方桩,进行沉桩作业。采用外购成品混凝土,振捣器振捣密实,现在进行浇筑后养护基础垫层,采用钢筋砼钻孔灌注桩,钻孔桩确保无残余松散层和薄弱砼层。商品砼浇筑、养护完成桥台、桥墩施工,随后将****中心向两侧依次进行安装,安装过程确保梁间缝、支座处梁符合要求,在桥面铺装层施工**行桥梁灌缝,采用钢筋混凝土浇筑进行桥面铺装,对桥面铺装顶部杂物清理,保证表面无浮浆、平整、干净。最后结合桥面砼铺装时嵌入安装伸缩缝,按照要求安装栏杆等。 (4)景观绿化及贯通工程:首先清基,然后进行地基回填,采用压路机分层压实,达到设计要求后进行沥青铺装面层铺设。委托专业的绿化单位进行种植绿化,选择合适的苗木在最佳时间进行种植,种植好的绿化由专人看管,按照要求定期浇水施肥,施工结束后交由相关部门进行进一步养护和修剪。工程完成后,按照要求对工区施工现场采取清除临时设施,并用净土填埋、压实、植被种植。 (5)生态修复工程施工:首先,沿水生态修复工程边线设置顺河围堰挡水干地施工,然后人工清除水底杂物、杂草、碎石以及鱼类转移。根据设计平面图构筑生态坝,抛石采用机械抛石与人工抛石相结合,随后由内向外分块进行土方回填,采用水上挖机进行滩面整理平整,坝体后滩地高程经回填后重塑至2.00~2.20m。选用环保型除磷剂改良底质,底质改良后安装软围隔、生物拦网、底部生物载体,根据水生态种植进度和现场情况逐步回水至正常水位,待水生植物系统稳定后,逐步投放水生生物完善水生态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水源保护区、湿地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已严格落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和《湿地保护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过收集处理后纳管排放,不直排至周边河流水系;不设置渣土堆放场所以及固体废物贮存、堆放场所;不向水体丢弃、排放、堆置各类建筑垃圾、渣土、生活垃圾等一切固体废物; 不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设置项目部、施工营地和排泥场。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不设置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堆放场所和处置场所,不向水体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堆放、倾倒和填埋各种固体废物,不在水体清洗车辆。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 为进一步缓解和减轻施工期施工污废水对周围水环境的影响,切实保护工程所在水体的水环境,本工程已采取以下管理和保护措施: (1)已合理安排水上作业时间,汛期避免涉水施工,减轻对施工区域的水质影响。施工现场已备齐各种防雨、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设备,工程施工已选择技术力量强、施工管理过硬的施工单位,已选用污染扩散范围小、效率高、技术先进的打桩设备。能降低对元荡湖区及支河水质的不利影响。 (2)工程施工涉水桩基施工使用钻孔灌注桩,泥浆循环利用,最终泥浆废水和泥浆池沉淀捞渣均作为建筑垃圾****管理部门备案的合规倾倒点处置。 (3)施工船舶污废水已按《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中要求配备含油废水、生活污水收集装置,船舶油污水已经收集后排入有资质水上接收设施,生活污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4)陆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收集后纳管排放,船舶生活污水经收集后与岸上接收设施连接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单位已加强施工人员管理,生活污水纳管排放。 (5)涉水作业已错开时间实施,能有效减少悬浮泥沙叠加影响。施工围堰修筑及拆除已择水位较低的枯水期进行,已减少施工扰动。设置排水沟与集水井,基坑经常性排水已采取静置沉淀的方式进行处理以降低其悬浮物浓度,待泥沙下沉后用泵抽排上清液,避免泥浆水外排。 (6)施工期生产废水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基地设置一个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各类施工生产废水经收集后进行集中处理,处理工艺为三级沉淀。 生产废水先经沉淀去除易沉降的大颗粒泥沙,再经过隔油池隔油沉淀处理,最终进入三级沉淀池中,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冲厕、车辆冲洗”的相关标准,并全部回用于施工道路与工区现场的扬尘抑制,不向水域排放,已满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相关要求。 (7)施工已加强泥浆池的建造和维护,未出现渗漏情况。 (8)施工现场已配备各种防雨、防洪、防汛抢险物资设备。 (9)运输施工材料过程中已采取遮盖措施,并加强管理。 三、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为减轻和避免本工程施工期可能对工程周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根据《**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已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已将防治扬尘污染的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并在施工承包合同中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施工单位已按照施工技术规范中扬尘污染防治的要求文明施工,控制扬尘污染。 (2)施工过程中已严格遵守《**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 ①已在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的周围设置封闭性围拦。 ②施工单位已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 ③施工工地的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④已配备相应的泥浆池、泥浆沟。 ⑤施工单位使用的混凝土为商品混凝土。 (3)为减轻和避免本工程施工期可能对工程周边环境空气造成的影响,已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工地已置硬质密闭围档。 ②施工区设置车辆清扫设备,已做好运输车辆轮胎、车身的泥土清理工作。 ③开挖土方已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已在施工材料、渣土装卸作业点进行遮挡,洒水喷雾降尘。 ④已采用密闭方式清运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 ⑤清扫施工现场时,已向地面洒水。 ⑥已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和铺装。 (4)施工单位已加强施工的规划管理,施工材料及施工机械已定点放置,并对土方和建筑材料堆放点采取覆盖措施,减少扬尘来源。 (5****基地设置洒水喷淋装置。 (6)已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已设置封闭性围栏。 (7)已定期对运输车辆进出的主干道进行洒水清扫。 (8)渣土运输车辆已采取密闭车斗。已设置洗车平台。 (9)已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维修保养工作。 (10)部分工程距离敏感目标较近,已优化施工场地布置;易于起尘的机械设备已远离居民区;已做好河道边坡防护,护岸修筑完成后已进行绿化。 (11)临时堆场和裸露土地已进行有效覆盖,已严格落实车身冲洗和车厢严密遮盖等环保措施。 (12)加强施工船舶管理,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京津冀)水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5〕177号)及《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的通知》(交海发〔2018〕168号),本工程的作业船舶已使用硫含量≤0.5%m/m的燃油。 (13)已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及运输车辆和船舶,已加强对燃油机械设备,如铲车、汽车等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维修。 (16)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全体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 四、声环境保护措施 本工程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高噪声设备布置已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并且定期维护,减少非正常工况下的运行;已合理布局施工现场,施工机械布置时已远离各敏感目标。 (1)施工计划安排上考虑如下噪声减免措施 ①已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夜间不施工。在高噪声施工期间,已告知周边声环境敏感目标,并将施工时段向沿线居民公告。 ②已合理安排施工车辆及船舶行驶线路和时间,已对必须经居民区行驶的施工车辆,制定合理的行驶计划。 ③已优化施工进度,缩短居民聚集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 (3)施工设备管理上采取如下措施 ①各类施工机械均选择技术成熟、噪声小的机型,各类低噪声作业机械。 ②已加强设备检修。 (4)噪声防治措施 ①施工期间,距离敏感目标较近的工区已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降噪。 ②已设置警示牌和限速牌;禁止鸣放高音喇叭。 (5)管理及防护措施 ①建设单位已在施工现场张布通告,并标明投诉电话。 ②施工单位已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流操作产生高强噪声的施工机械,配备、使用耳塞、耳机、防声头盔等防噪用具。 ③已加强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管理,保持道路畅通。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为减轻和避免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工程周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已采取以下污染防治和保护措施。 (1)土方开挖后已对临时堆土进行覆盖和设置围挡,避免产生扬尘和水土流失;已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已及时进行绿化。 (2)钻渣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3)施工单位已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设置垃圾箱,已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 (4)已做好耕植土层的保护工作,将表层50cm耕植土剥离外运保存,工程结束后将耕植土回运覆盖。 (5)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浮油作为危险固体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6)桩基施工使用的泥浆已按照《**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用全封闭罐式运输车及时清运,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存在随意排放的情况。 (7)船舶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定期运至陆上,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 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污染管控措施 已严格执行施工期的污染管控措施,施工、生活场地范围内已做好集水、排水工作。施工车辆机械冲洗维修排放废水等,设置三级沉淀池处理。 水生态修复植物均选择乡土物种和本地常见种。 (2)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石料、****加工场设置已远离水体,并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各类材料均备有防雨遮雨设施,施工石料已经冲刷后再投入使用。护岸工程施工中,已定期对护坡适度洒水,保持湿润,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碎石等进入水体中。 已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围堰打桩施工时,已采用软启动的作业方式。 ②为了把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已与施工单位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③已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已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降低工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已合理划定施工作业水域和施工船舶的通行范围,严格限制工程施工及通行区域在其施工范围内,禁止非施工船舶驶入,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 (4)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开挖时,已将临时占用的农用地、绿地、草地等表层土(厚度50cm)单独收集堆放,并在土方中转场堆土四周建袋装土挡墙,以防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先将地下土回填,之后再将表土均匀覆盖于表面,将场地进行平整。 ②绿化恢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河道沿线植被和树木,不准乱砍伐林木。在工程结束后对毁坏的绿化带及植被进行恢复和补植。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陆生生态评价区域内主要为城镇次生植被、城镇绿化植被、农作物、林草等,植被种类较为单一,除水杉、银杏(为人工栽培,且未列入古树名木)等外无其他珍稀保护植物,在施工过程中已注意对树木进行保护。 ③已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的影响。 ④已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⑤工程施工为分段施工,尽量减少对鸟类生境的干扰。 ⑥施工期未对野生动物造成意外伤害。 ⑧已开展施工期的工程监理工作,已切实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控制工程施工对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5)植被保护措施 施工时已避免车辆碾压和土方压占,施工结束后对植被进行恢复。占地边线以外的农田和植被、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均未发生破坏情况。 (6)加强管理和环境保护意识 施工中已规范施工行为,并严格划定施工作业红线范围,明确在划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并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各项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已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 施工期制已定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学习。 本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均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及批复的要求,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设施,确保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生态修复工程中维护收割植株产生的废根、茎、叶等植株废弃物和沿河贯通道路开放后,公众产生的生活垃圾,已设置有垃圾桶、标识牌、告知牌等,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一致,部分工程未建设不产生相应的污染物。 |
不设置食堂,外卖解决用餐,故不设置隔油池,不设置油烟净化器及排放口,不产生废弃油脂。水闸及涵闸取消,不产生相应的噪声。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在建设中,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 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保“三同时”制度。你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主动公开建设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项目建成后,你单位应当按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 实际建设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已进行三同时验收工作,不涉及到排污许可证。 |
由于环评阶段设计方案尚未完全深化,施工阶段工程已结合最新的设计要求进行相应的完善,故本工程建设内容较环评阶段稍有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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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泥浆池收集进行循环利用,施工废水经集中隔油沉淀及中和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依托村里的污水设施。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 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31/199—2018)、《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 —201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 | 与环评一致 |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及本项目特点,委托****与2023年8月19日、2023年11月10日分别进行了一次地表水体监测。具体监测情况如下:在工程起点(D1)、工程终点(D2)、王字圩江(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交界处、生态清淤工程范围内)(D3)、岛屿d(距**市**区元荡重要湿地距离最近处)(D4)围堰施工区域分别设置1个断面;在支河(金泽塘、言介田江、新姚簖江和南云港)(D5~D8)施工区域附近的河道内各设置1个断面。根据两次的监测结果,部分点位的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粪大肠菌群、总磷、总氮存在有超标的情况,通过分析该区域的水质背景值可以知道,元荡湖区水环境质量中部分的总氮、总磷和部分的粪大肠菌群背景值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其超标原因可能是元荡近岸基底较为平缓,风浪席卷造成底泥悬浮,底泥中的污染物扩散到水体中,导致工程范围河网水体自净能力有限,同时,工程周边存在少量村落,历史为养殖区域,存在生活面源污染,进一步导致区域水质变差,水体普遍富营养化。通过背景值与本次调查监测值对比本项目没有对元荡湖区的水质产生影响。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设置封闭性围拦、设置车辆清扫设备、施工材料、渣土装卸作业点进行遮挡,洒水喷雾降尘、密闭方式清运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清扫施工现场时,已向地面洒水。、已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时绿化和铺装等。 | 项目施工期颗粒物排放应执行**市《建筑施工颗粒物控制标准》(DB31/964-2016);疏浚底泥臭气浓度应达到《恶臭(异味)污染 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表 3 限值要求;施工期使用的非道 路柴油移动机械和车载柴油机设备的排气烟度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 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 | 与环评一致 |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及本项目特点,委托****与2023年8月19日、2023年11月10日分别进行了一次扬尘监测。具体监测情况如下: (1)布点情况 第一次:施工场地边界01# 第二次:施工场地边界01#、施工场地敏感点02#、施工场地边界居民区附近。根据两次监测结果,施工过程中,场地边界以及周边敏感目标的总悬浮颗粒物、PM10的指标均能达到环境空气一级标准限值。施工过程中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远离声环境敏感目标,并且定期维护、缩短居民聚集区附近的高强度噪声设备的施工时间、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降噪。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与环评一致 | 根据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预测及本项目特点,委托****与2023年8月19日、2023年11月10日分别进行了一次施工噪声监测。具体监测情况如下:根据两次监测结果可知,施工期厂界噪声均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施工期间对周边声环境造成影响较小。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施工中产生的施工泥浆钻渣、生活垃圾、废弃油脂、含油污泥以及生态治理过程中产生的植物废弃物等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应按照《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标准修改单等相关要求规范处置。项目按《报告书》意见将开挖的土方在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回填,切割焊接等加工产生的物料边角料、拆除工程中产生的废弃物作为建筑垃圾用于防汛道路路基,无剩余土方;含油污泥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船舶垃圾应分类收集并定期运至陆上规范处置;生态治理过程产生的植物废弃物及运营期湖泊水生植物日常维护收割产生少量植株废弃物,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油脂委托专业单位处置。湖泊疏浚工程实施期间,应开展底泥跟踪监测,确保达到《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风险筛选值标准后用于近岸水下地形重塑以种植水生生物。 | 为减轻和避免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工程周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已采取以下污染防治和保护措施。 (1)土方开挖后已对临时堆土进行覆盖和设置围挡,避免产生扬尘和水土流失;已及时进行土方回填,已及时进行绿化。 (2)钻渣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 (3)施工单位已强施工工区生活垃圾的管理,分类设置垃圾箱,已委托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 (4)已做好耕植土层的保护工作,将表层50cm耕植土剥离外运保存,工程结束后将耕植土回运覆盖。 (5)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浮油作为危险固体废物交由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6)桩基施工使用的泥浆已按照《**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用全封闭罐式运输车及时清运,送到指定倾倒点处置,不存在随意排放的情况。 (7)船舶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定期运至陆上,及时交由当地环卫部门予以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污染管控措施 已严格执行施工期的污染管控措施,施工、生活场地范围内已做好集水、排水工作。施工车辆机械冲洗维修排放废水等,设置三级沉淀池处理。 水生态修复植物均选择乡土物种和本地常见种。 (2)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石料、****加工场设置已远离水体,并在材料堆放场四周挖明沟、沉沙井、设挡墙等,防止被暴雨径流进入水体。各类材料均备有防雨遮雨设施,施工石料已经冲刷后再投入使用。护岸工程施工中,已定期对护坡适度洒水,保持湿润,做好防护工作,避免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碎石等进入水体中。 已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 (3)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围堰打桩施工时,已采用软启动的作业方式。 ②为了把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控制到最低程度,已与施工单位签订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书,已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措施,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③已优化施工方案,加强科学管理,已尽可能缩短水下作业时间,降低工程对水生生态环境的影响。 ④已合理划定施工作业水域和施工船舶的通行范围,严格限制工程施工及通行区域在其施工范围内,禁止非施工船舶驶入,避免任意扩大施工范围。 (4)陆生生态保护措施 ①施工开挖时,已将临时占用的农用地、绿地、草地等表层土(厚度50cm)单独收集堆放,并在土方中转场堆土四周建袋装土挡墙,以防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先将地下土回填,之后再将表土均匀覆盖于表面,将场地进行平整。 ②绿化恢复。已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保护河道沿线植被和树木,不准乱砍伐林木。在工程结束后对毁坏的绿化带及植被进行恢复和补植。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陆生生态评价区域内主要为城镇次生植被、城镇绿化植被、农作物、林草等,植被种类较为单一,除水杉、银杏(为人工栽培,且未列入古树名木)等外无其他珍稀保护植物,在施工过程中已注意对树木进行保护。 ③已严格执行水土保持方案中提出的各项防护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的影响。 ④已对施工人员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⑤工程施工为分段施工,尽量减少对鸟类生境的干扰。 ⑥施工期未对野生动物造成意外伤害。 ⑧已开展施工期的工程监理工作,已切实保障各项措施的落实,控制工程施工对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影响。 (5)植被保护措施 施工时已避免车辆碾压和土方压占,施工结束后对植被进行恢复。占地边线以外的农田和植被、工程范围外土壤、植被均未发生破坏情况。 (6)加强管理和环境保护意识 施工中已规范施工行为,并严格划定施工作业红线范围,明确在划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并在保证施工顺利进行和各项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已尽量减少施工占地面积。 施工期制已定管理制度,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组织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学习。 本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均严格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及批复的要求,落实施工期的各项环保设施,确保对周边的环境影响降到最低。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产生的污染物为生态修复工程中维护收割植株产生的废根、茎、叶等植株废弃物和沿河贯通道路开放后,公众产生的生活垃圾,已设置有垃圾桶、标识牌、告知牌等,委托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日产日清。 | 与环评一致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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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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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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