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国际机场南侧飞行区加油管线扩建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浦东国际机场南侧飞行区加油管线扩建工程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
项目名称: 浦东国际机场南侧飞行区加油管线扩建工程监理 备案记录编号: 民航华东招标备字〔2024〕76号 项目类型: 监理 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本项目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 2024-09-09 16:00:00至 2024-09-12 23:59:59。该公示已结束。
提示:项目负责人已中标其他项目!
中标候选人 | 第一候选人 | 第二候选人 | 第三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 | **中南民航****公司 | ||||
综合总得分 | 91.08 | 70.27 |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李海松 | 朱文学 |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 | 中华人民**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 注册监理工程师 | ||||
项目负责人证书编号 | ****1677 | ****1995 | ||||
投标人业绩 | **天府国际机场供油工程等 | **机场卫星厅配套站坪工程(监理)项目等 | ||||
投标报价(元) | ||||||
质量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工期 |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 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之日止 | ||||
评标情况 | 无否决投标 | 无否决投标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及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单位): | **** |
联系人: | 张袆祺、陈卫国(139****5159) |
联系电话: | 159****7678 |
投诉受理部门: | 中国****管理局 |
地址: | **虹桥国际机场迎宾二路300号 |
电话: | 021-****1474 |
招标单位: | **** |
日期: | 2024-09-09 13:5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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