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台油田江湾护坡改造工程和江边护坡及水毁道路排水渠改造工程技术服务
项目名称: | 头台油田江湾护坡改造工程和江边护坡及水毁道路排水渠改造工程技术服务 |
项目概况: | 1.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1项目编号及名称:**** 头台油田江湾护坡改造工程和江边护坡及水毁道路排水渠改造工程技术服务; 1.2项目概况:头台油田江湾护坡改造工程和江边护坡及水毁道路排水渠改造工程江边护坡部分提供技术支撑、辅助支持技术服务。 1.3项目实施地点:**市; 1.4资金来源:资金已落实; 1.5计划投资:8.36万元(含税)。 1.6非招标采购范围:头台油田江湾护坡改造工程和江边护坡及水毁道路排水渠改造工程江边护坡部分提供技术支撑、辅助支持。 |
项目单位: |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谈判响应人资格要求 2.1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地营业执照。 2.2人员配备:专业项目负责人具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2.3供应商具备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4信誉要求:①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②****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2.5投标人有下述①~④项失信标准之一的,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委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投标人有失信行为,保留查询截图存档。 2.6供应商已纳入《****公司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务承包商名录》。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3.1技术标准(应该执行的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列出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规程》(SL619-2013) 《防洪标准》(GB50201-2014) 《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 《河道整治设计规范》(GB5070-2011) 《堤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2013) 《碾压式土石坝设计规范》(SL274-2020) 《水利水电工程土木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SL/T225-98) 3.2技术方案要求 (1)供应商应为本项目成立项目组,设置项目负责人沟通联络以及项目组内部的组织协调。 (2)供应商应为本项目编制合理可行有力的工作方案,方案应包括人力**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和质量保证措施。 (3)供应商应为执行好本项目配备与项目匹配的专业技术人员并满足合同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4)在合同履行期间人员稳定,未经委托方同意不能随意更换专业技术人员和项目负责人。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4年09月09日(谈判公告发布时间起)— 2024年09月12日15:30,大厅每日出售文件时间:上午8:30至10:30,下午13:30至15:30,(节假日除外),报名系统过时将自动关闭。请服务商合理安排文件购买时间,因报名系统过时自动关闭引起的无法购买谈判文件问题,由服务商自行负责; 4.2谈判文件出售地址:****中心****公司**(**省**市**区西宾路552****服务大厅; 4.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资料: 4.3.1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购买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3.2委托代理人本人购买文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U盘(存储谈判文件电子版用)。 4.4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备注:支持支付宝、微信,各行银联卡支付)。服务商开具发票时,须提供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账号信息方可开具。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00分,地点为:****中心****公司开标大厅(**省**市**区西宾路552号);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参加谈判会议的谈判响应服务商代表须为谈判响应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服务商代表须携带本单位公章) 5.3本谈判项目无须递交“审查资料原件”。 6.谈判 谈判时间:2024年09月14日09时00分; 谈判地点:****中心****公司评标室(**省**市**区西宾路552号)。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艳辉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45****885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何萍萍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45****7235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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