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南壹号﹒熙悦府(4区)项目
关于公开比选审计、评估、造价机构的公告
2024年9月6日,****法院作出(2024)川0623破申6号决定书,决定受理****(以下简称江慧合创)破产预重整一案,并指定了预重整管理人。现为提高破产预重整效率,****人民法院批准后,临时管理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造价机构,现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江慧合创因疫情及市场经济下行等原因,导致其开发的城南壹号﹒熙悦府(4区)项目自2024年2月停工至今。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0915.22㎡,分两期开发,一期建设用地面积25460.37㎡,已缴纳全部土地款并正常开发中。二期建设用地面积25454.85㎡,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未开发。
城南壹号﹒熙悦府(4区)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91933.98平米,其中住宅70275平米,沿街商业4810平米,地库14996平米。包括住宅535户、59个商业、地下车位599个。住宅由1#23层、2#17层、3#26层、5#26层、6#26层、11#17层、12#17层,共计7栋高层住宅组成,住宅户型面积段为92-185平米。项目一期于2021年12月开工,2022年1月26日开盘预售,原计划2024年8月30日交房。目前15#楼多层商业、16#楼门卫室已竣工;1#、2#、5#、6#、12#楼主体已封顶,部分装饰工程、外墙涂料未完工;3#楼主体为26层,已施工至2层;11#楼主体为17层,已施工至6层;地下室局部为2层,土层开挖完成,主体未施工。
二、中介机构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
审计工作包括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应临时管理人的授权接管、清理账册等;
2.应临时管理人要求协助核实审核个别债权;
3.对应收债权的追收及其他事项发表审计意见,并附带逐笔整理相关合同、结算单、判决书、催收凭证等;
4.截止预重整受理之日,对债务人全部的出资、资产、债权、债务、所有者权益等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5.对亏损项目及可疑交易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6.对是否具有破产法规定的特定情形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具体情形由临时管理人另行书面确认);
7.出具管理人执行职务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
8.对预重整受理之日起至重整受理之日期间的债务人财务状况进行补充审计,并出具相关正式报告;
9.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10.人民法院与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审计事项。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临时管理人书面要求为准。
(二)评估机构
评估工作包括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对债务人的存量资产的市场价值和清算价值进行评估;
2.对经司法文书确认或经临时管理人确认的债务人资产价值进行评估;
3.对待开发资产的开发价值进行评估;
4.法院受理破产重整后,以受理日为基准日调整出具新的评估报告;
5.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6.临时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涉及债务人资产的评估服务。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临时管理人书面要求为准。
(三)造价机构
造价工作包括在预重整及重整期间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1.江慧合创城南壹号﹒熙悦府(4区)项目的已建工程造价测算;
2.续建项目施工图造价预算及工程量清单编制;
3.根据管理人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就相关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4.根据案件情况需要的其他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咨询服务。
具体工作范围最终以临时管理人书面要求为准。
三、比选程序
1.本公告将在“**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
2.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12:00时,凡在该期间内提交报名材料且符合报名要求的,为候选机构;
3.临时管理人将根据报名机构过往业绩、破产案件经验、本案工作时限、本案工作方案及计划、报价等,择优确定中选中介机构。比选结果在**企业重整案件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异议期为三个工作日。未被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
4.公示异议期内无人提出异议的,临时管理人将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中签字确认。中选的中介机构提供服务的阶段包括预重整及重整程序(如有)。
四、报名条件
1.具有符合本项目审计、评估、造价要求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许可证和资质,****人民法院相应对外委托专业机构名册;
2.报名中介机构及其拟指派的工作人员在三年****机关****行业协会的处罚,无失信信息;
3.具有从事并完成房地产破产案件工作的经验,报名中介机构须独立完成职责范围内的审计、评估或造价工作,不得转委托;
4.为保证工作效率,参选的中介机构须保证案件办理期间随时有至少3名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
五、报名提交的材料
在报名期内,参选的中介机构应提交以下初步报名资料:
1.中介机构比选报名表(见附件1,原件);
2.中介机构简介,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机构拟指派工作人员名单及资质证明、业绩、破产案件工作经验;
3.报名承诺书(见附件2,原件)。
报名截止后,经管理人对参选中介机构的资质审查通过后,参选中介机构应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交以下资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
1、报名材料封面及目录;
2、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中介机构及案件负责人具备破产案件工作经验的相关证明材料;
5.工作实施方案及计划、工作期限;
6.报价函,中介机构按照下列方式报价:
(1)采用固定金额模式进行报价。
(2)中介机构的报价为完成本公告第二条工作范围内所有工作的包干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人工费、交通费、差旅费、税费等。除此之外,中介机构不再收取任何费用。
(3)中介机构需承诺:在预重整期间不收费用,在转入正式重整程序后列入破产费用,按照破产法的规定进行支付。
上述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密封,申报资料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报名机构公章及骑缝章。报名中介机构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中选资格。同时,报名机构须需提供包括完整申报材料内容的电子文档光盘1份并密封,并将上述材料同步发送至本公告载明的临时管理人邮箱。
六、报名方式
1. 参选机构需在2024年【9】月【10】日12:00时前将参选材料亲自****办公室,逾期临时管理人不再接受材料。本次报名材料,不接受邮寄提交。
2. ****办公室地址:**市高新区交子大道33****中心1号楼31层,联系人:刘律师,电话:136****6145,邮箱:aft880@163。
七、特别事项说明
1. 本项目为预重整项目,参选机构应充分考虑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一旦参加比选,视为接受所有风险并同意遵守破产程序的相关规则及本次比选规则。
2.中介机构费用将在转入正式重整后列入破产费用支付,在预重整期间不支付费用。如本案未能转入重整程序或重整程序中债权人会议决议不同意使用预重整阶段审计、评估或造价报告的,不支付相关费用。
3.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4.本次遴选确定中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造价机构各1名,备选审计机构、评估机构、造价机构各1名(如有)。
5.本次比选工作不适用招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
特此公告
****预重整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九月八日
中介机构比选的评分细则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报价 | 40分 | 以同类中介机构报价平均分为基数,以平均分差额绝对值排序。差额最小即获满分,第二则扣减2分,以此类推,最低分为10分。 |
资质条件 | 10分 | 中介机构是否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专项资质(附相关证明资料);具有良好的商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等,完全满足要求,8-10分;基本满足要求,5-8分;基本不满足要求,0-5分。 |
机构业绩 | 20分 | 提供同类业绩每个得2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案件同类业绩每个得2分,最高20分。 |
工作方案 | 30分 | 根据中介机构所作的工作方案与工作计划是否科学、贴近本项目实际情况,是否针对管理人需求有明确、详细、规范、全面、可操作性强的计划等情况评分。 编制优良,方案切实可行,针对性强20-30分;编制较好,基本满足要求,10-20分;编制一般,方案可行性差,无针对性0-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