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01131/202409-00018 |
行政许可 |
综合政务,其他 |
****发改委****储备局) |
2024-09-09 |
2024-09-09 15:45 |
灵发改审批〔2024〕86号 |
有效 |
暂无 |
项目 |
****发改委关于**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发改委关于**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道路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表时间:2024-09-09 15:45
****运输局:
报来《关于报批**县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道路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有效推进乡村**,改善农村交通状况,推动“四好农村路”建设,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县下楼、游集、尹集、杨疃、娄庄、灵城、浍沟、冯庙、大路、高楼、渔沟和**等镇。
四、项目建设周期:4个月。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总里程25.407公里,主要建设内容为农村道路新改建工程,实施水泥混凝土路面和沥青路面等。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约2300万元,资金来源为2024年省级二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
七、请你单位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前期手续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八、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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