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等有关规定,****政府委托****拟对**县2024年山洪洪痕标识、2024年山洪灾害警示牌、2024年12座水库防溺水警示牌设计安装项目选择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县2024年山洪洪痕标识、2024年山洪灾害警示牌、2024年12座水库防溺水警示牌设计安装项目。
二、项目地点
**县。
三、项目采购内容
设计、制作、安装4块石材洪痕标识;全县范围23个山洪灾害警示牌的设计及安装(不低于镀锌钢管强度材料);全县范围12座水库防溺水警示牌的设计及安装(不低于镀锌钢管强度材料)。
四、采购预算金额
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元),超出预算控制价的竞标报价无效。
五、****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
六、审查单位报名须知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二)本公告仅为选择**县2024年山洪洪痕标识、2024年山洪灾害警示牌、2024年12座水库防溺水警示牌设计安装项目服务单位,服务单位需要按照文件要求实施项目,需要满足相关行业资质或提供实施相关业绩。
(三)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评标方法采用“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方式。
七、报名时间:
2024年9月10日起至2024年9月12日止;每天8:00–12:00,15:00–18:00。
八、报名地点
****。
报名结束后,由****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评审,根据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投入数量、近期业绩及技术服务方案等择优确定供应商,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的唯一条件(其中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按无效报价件处理)。
九、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十、公告媒体
****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cn)发布。
十ー、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县**路168号。
联系人:冯辉,电话:0772-****903。
监督管理部门:****纪委******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人:梁港。
十二、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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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