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某部公寓住房整修工程项目
采购意向公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军队采购信息,根据《军队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省**市某部)的(公寓住房整修工程)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省**市某部公寓住房整修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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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项目 名 称 | 需求概况 | 初步技术 参 数 | 预算金额 (万元) | 预计采购 时 间 | 备 注 |
公寓住房整修工程 | 主要为公寓住房进行整修和改造(共计6栋),内容包括楼地面、墙面、顶棚、门窗、厨卫设备、水电气照明设备等进行整修和改造,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施工完毕,项目地点:**省**市。 | 工程量清单 | 559 | 2024年10月 | 该6栋公寓住房均为老旧房屋,大部分房屋房龄在30年以上。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未被相关单位列入采购“黑名单”。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意见反馈方式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对本次公告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或邮寄等形式提交我部(递交前请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联系),提出意见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恶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电话,并加盖单位印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作为我单位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是否采纳均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也不书面回复。
本次征询为无偿活动。
六、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0日至10月9日
七、公告发布地址
本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网和某部内部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宋先生(采购机构代表) 电话:159****3332
****事业部门代表) 电话:152****9608
张先生(纪检部门代表) 电话:158****6767
地 址:**省**市某部
注:1.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2.供应商可以通过军队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