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怡家居纺织有限公司地毯产品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8859957 | 建设单位法人:张怡 |
胡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 |
**市淀山湖镇北苑路3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地毯产品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79-C1779-其他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淀山湖镇北苑路31号 |
经度:121.03607 纬度: 31.194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0-25 |
苏环建〔2022〕83第070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8859957001Q |
2023-07-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885995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913********8859957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24132Q | 竣工时间:2023-12-20 |
2024-0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2-08 |
2024-08-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3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802cnlPH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项目,地毯生产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项目,地毯生产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地毯570万平方米,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项目位于不达标区,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变。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地毯570万平方米,无生产废水产生及外排,项目位于不达标区,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不变。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配置数码打印线3条、滚球机1台、低氮燃气蒸汽锅炉3台、废气处理设施(FQ-05)1套、废气处理设施(FQ-06)1套;年用活性炭9.8t、水性墨水28t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配置数码打印线2条、滚球机1台、低氮燃气蒸汽锅炉3台、废气处理设施(FQ-05)1套、废气处理设施(FQ-06)1套;年用活性炭9.8t、水性墨水28t |
否,设备减少一条数码打印线,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项目数码打印废气(VOCs、SO2、NOX、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降温+油水分离+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FQ-05)达标排放,未捕集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数码打印线配套低氮锅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FQ-06),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生活污水经接管至**市淀山湖****公司进行处理;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数码打印废气(VOCs、SO2、NOX、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降温+油水分离+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FQ-05)达标排放,未捕集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数码打印线配套低氮锅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FQ-06),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喷淋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市****公司和江****公司处理,全厂生活垃****镇社****事业局清运。 |
否,本项目实际不新增员工人数,故无相关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排情况。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本项目投产后预计新增职工人数20人,则生活污水产生量为480t/a,接管至**市淀山湖****公司集中处理,经处理达标后尾水最终排入朝南港。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实际运行过程中不新增员工人数,新增工段员工从原有项目中调度,故无相关本项目对应的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产生及排放。本项目实际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油水混合物约2t/a,作为危废委托**市****公司进行回收处理。 |
实际废气处理过程中产生少量的油水混合物约2t/a,作为危废委托**市****公司进行回收处理,无排放情况,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故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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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07 | 0 | 0.0307 | 0.0061 | 0 | 0.025 | -0.006 | / |
0.4883 | 0.0059 | 0.4883 | 0.0862 | 0 | 0.408 | -0.08 | / |
0.0619 | 0.0045 | 0.0612 | 0.0118 | 0 | 0.055 | -0.007 | / |
0.4892 | 0.1496 | 0.6435 | 0 | 0 | 0.639 | 0.15 | / |
0.0173 | 0 | 0.0173 | 0 | 0 | 0.017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淋降温+油水分离+喷淋塔+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FQ-05) | 本项目水性墨水挥发产生的VOCs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标准,数码打印线一条线配套的燃烧机燃烧废气(烟尘、SO2、NOX)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限值标准。 | 本项目项目数码打印废气(VOCs、SO2、NOX、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喷淋降温+油水分离+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后15米高排气筒(FQ-05)达标排放 | 项目FQ-05有组织废气出口非甲烷总烃废气最大浓度为26.3mg/m3,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172kg/h,故满足**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1限值标准,颗粒物废气最大浓度为9.6mg/m3,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0135kg/h,氮氧化物废气数据未检出,二氧化硫废气未检出,故均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3728-2019)表1限值标准。 | |
2 | 15m高排气筒(FQ-06) | 新增锅炉废气中烟尘、SO2、氮氧化物排放执行**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标准 | 数码打印线配套低氮锅炉燃烧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一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FQ-06) | 项目FQ-06有组织废气出口颗粒物废气最大浓度为3mg/m3,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000985kg/h,氮氧化物废气最大浓度为23mg/m3,出口平均排放速率为0.00674kg/h,二氧化硫废气未检出,故均满足**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2/4385-2022)表1限值标准。 | |
3 | 加强车间通风 | 未捕集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 | 数码打印过程未捕集废气(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 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58mg/m3,满足**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标准;厂房门口处1m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一次浓度值最大浓度为0.67mg/m3,小时平均值最大浓度为0.65mg/m3,均能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2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厂房、设备等减振、隔声设施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公司四周厂界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限值要求,敏感点昼夜间环境噪声监测值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的限值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具备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加强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过程的环境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 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及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 2001)的规定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自项目建成投产之日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依法进行申报登记。 | 项目已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工业固体废物的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其中一般工业固废委托****回收处理,危险固废委托**市****公司和江****公司处理,全厂生活垃****镇社****事业局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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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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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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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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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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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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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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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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